王忆甜连忙给许朗翻译。
“许先生,您可以给我们表演一段男主抢哑女冰淇淋的戏吗?”
“可以的。”许朗干脆地回道,作为一个星爷的忠实观众,这戏他来回拉片不低于30遍,恨不得每句台词都记在心里。
“您需要时间观摩影片吗。”王忆甜继续补充道。
“不需要,了然于心。”许朗自信地回道。
星爷刚想提醒几句,王忆甜便说道:“许先生,这次试镜很重要啊,我们可以等。”
“不用,这个片段是我很喜欢的,熟记于心呢。”
“行吧,那您请开始吧。”
王忆甜被许朗的自信给震惊了,这家伙目前作品也不多,在影视圈地位也不高,钱也不多,但每次面对挑战的时候,的确是够硬气。
男人什么最重要?
硬!
许朗为了能稳拿这个角色,还是启动了系统投影功能,而他则替代了星爷的演出。
《功夫》里的场景瞬间出现在他眼前,许朗披散着头发,带着肥仔聪,蹲在繁华的老上海的街头,身后是垂垂将死的乞丐,对面是歌舞升平的歌厅。
他穿着臭汗味儿的破衣服,气急败坏,迎面走过来的正是卖冰淇淋的哑女。
许朗蹲在地上,握紧双手,痛心疾首地说:“从此以后我开始明白,好人没好报,我要当坏人,我要杀人。”
肥仔聪看着从眼前走过的四轮车,喊道:“冰淇淋啊!”
“哪里啊?”许朗连忙问道,转折相当自然,把刚才咬牙切齿要杀人的雄心壮志全忘了。
王忆甜本来很严肃的,竟然忍不住噗嗤一声笑了。
这个戏她其实也看过好多遍的,但无法找到共情之处,更不知道为何大家把这戏夸得这么好。
她本身智商不低的,比如学习成绩就很好,英语水平是女明星中最好的。
但悟性还不如他哥王他亿,这跟她的性别以及从小长大的环境有关系,温室的花朵,无法感受世间的疾苦,并不适合从事艺术行业。
“奶油味儿的。”
“我要巧克力。”
许朗吃着冰淇淋,看着哑女。
其实他看的方向是王忆甜,王忆甜也在看着许朗。
他的眼神专门练过的,就像《喜剧之王》里面星爷对着镜子一样训练,王忆甜摸了摸后颈,想要避开,但还是抬起头跟许朗对视,不能怂嘛。
剧中,哑女也在看着他,因为她已经认出来这就是当年从小混混手中救自己的小男孩。
不得不说,圣衣妹妹当年的确是盛世美颜,不施粉黛,看着就像冰淇淋一般入口即化,许朗简直看呆了。
后来嫁给了壕就变得俗气不堪,出道即巅峰的典型代表。
几乎所有星女郎都是出道即巅峰,说明什么问题?
女演员哪怕是当花瓶,也要看谁来调教。
星爷对女人的审美还是挺牛的,而且懂得怎么拍,圣衣出场几个镜头而已,就贡献了她职业生涯甚至是这辈子最美的容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