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宋乂,名字取自汉书武子传,保国乂民,可不敬与!
我学习成绩很差,而且是个叛逆的人。一直到大学毕业,我都没有学到什么东西。按照大人们的话来说,这么多年的书,我算是白读了。
好在我的父亲宋武平是退伍军人专业,有点儿人脉,把我送进的公安局,当了一名小警员。
我这个人,与世无争,又没什么架子,所以没人欺我,也没人憎我。在局子里人缘还算不错。
公安局分很多个部门,但只有值班室和档案室这两个部门有妹子,其余的都是大老爷们。于是,像我这般二十来岁的年轻小,还有那帮流里流气的便衣,闲来无事的时候都跑去这两个地方去了。
因此,每天这硕大的会议厅里,就剩下一些干部和我了,搞得我很郁闷。
最近局子里新推出了一个政策,说什么每一名正式警员都必须带着一名协警,有点算是带新人的意思。
于是,我就莫名其妙地被安排了一名搭档。
那搭档叫张超,二十岁的小伙子,一天就抱着个手机看古惑仔、无间道之类的香港电影,特别崇拜陈浩南。
年轻人,就是有热血,挺好。
一帮没什么事情,我就会开着局子里的那张公车去市里第一人民医院的大门口,看一个人。
当然,大家别以为是我什么人生病住院了,是因为我前女友在那儿上班,但我又没脸去见她,所以只好躲起来看喽!
为什么不敢见?这个说起来简单,就好比你小时候跟人说你长大后是孙悟空,然后要架着七彩云去娶人家。结果,你长大后依然是个至尊宝,试问,你还有脸见人家么?
我这个人脸皮薄,想得也多。
“宋哥,你要去哪啊?”张超抱着手机冲我喊道。
我没有回头,只是停下了脚步:“第一人民医院,去不去?”
“去!”
于是,我便开着公车,带着这个热血少年来到了市第一人民医院门口。到了那里,我也不下车,就把车停在角落,然后偷瞄着里面接待台前穿着一身护士服的那个女孩子。
“那是你对象?”
张超一天就他妈像十万个为什么一样,走到哪里,看到好奇的东西,不懂的东西,就会大喊一句,宋哥,那是什么。或者,宋哥,那是为什么。
我有些不耐烦:“前女友。”
“原来宋哥也是个有故事的人。”说完,他就又抱起手机看电影去了。
这样最好,安静,省得在这儿问十万个为什么,问得我心烦。
其实我也挺佩服我自己,每次来这一看,就可以看到下午。
“宋哥,太阳都快下山休息了,我们还不回去?”张超放下手机,伸了一个大大的懒腰。
“走吧,把公车送回局子里,下班回家吃饭,你要不要一起?”我随便客气了一句。
可没想到,这小子居然答应了,他还真不知道什么叫客气!对于张超,我是真的很佩服,他有时像只苍蝇追着你问为什么,他安静地看起那些香港电影来,一脸杀气,又像个热血青年,他神经大条的时候,就像个傻逼。
人,还真是不只一面。
路过明珠广场的时候,那边取款机门口的角落里围了一堆人,感觉有点儿反常。
“好像有事情!”张超若有所思地说。
废话,这还用说?虽然我心里这么想,但却没说出来。
“我下去看看,你就别过来了,远远地看着就好,情况不对,就给李队打电话。”我交代完后,一把拉开了车门,就朝那边走了过去。
过去后,我也不直接钻进去,而是混入群众,先观察下情况。其实,我也挺怕死的,怕我这一冲出去,对面是个歹徒,一枪把我毙了,之后我再也不能享受这花花世界,不能见我前女友了。
在群众的中间,是一男一女,男的是个持枪暴徒,女的是个大学生,不过长得还挺漂亮,是个性感的大长腿。
我拍了拍旁边一民群众的肩膀:“怎么回事啊?”
那群众就跟我解释了一会儿,我就明白了。原来这男的似乎神经有点问题,在银行门口,拉着这女的,然后在那儿一个劲儿的说这是她女儿,拉扯了半天,有群众看不下去了,要上前见义勇为,这男的不乐意了,掏出了一把土枪,威胁人家要人家认她这个父亲,否则,就杀了人家。
真是世界之大,无奇不有啊!我一边感慨着,一边朝那男子走了过去。
虽然,我怕死,但至少我还是有一名作为的觉悟。
我刚刚走到那暴徒面前,那暴徒警觉地扫了我一眼后,一下就把枪口对向了我:“哟,,别以为你是我就怕你,谁也不能抢走我的女儿!”
他那神情,说得就好像跟真一样。
我看着那枪口,心里也挺紧张的。不过,我马上就想到了一个法子。
“叔,我相信她是你女儿,我这过来是劝她认你的。”我挂着一脸无耻地笑容说。
严格来说,我的作风,确实算不上一个合格的,但至少我这歪门邪道,在关键时刻,也还是能救人的。
那男子见听了这般话,顿时乐了,他一边在那儿比划着,一边冲那女生说:“听见了没,人家都这么说了,你还不认我?”
就是这个机会。就在那男子持着枪瞎比划时,我一把扣住了他的手腕,然后这么一扭,那把土枪一下子就掉到了地上。
接着,我抽出腰间的手铐往他手上那么一拷,便被我制服了。
这家伙被我制服以后,开始暴走了,他面目狰狞拼命挣扎着,那样子活脱脱像个魔鬼。挣扎不动,又开始在那儿瞎吼吼。
说什么要杀了我,我抢走了他的女儿什么的,果断一个神经病。
其实患了神经病的暴徒不难对付,你只要先顺着他的思路走,他便轻易的相信你了,你也就能忽悠住他了,你忽悠住他了,便有机会制服他了。
最难对付的还是有理智的暴徒。
所以,今天这个情形还算是万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