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跑不过它。”
“不怕,我们打车。”
“......”
回到密室,灯光依旧强烈,灵柩也呆在原地,突然,元莎僵住了,目光久久定在灵柩上。
我走过去,用力推,棺盖向对面斜去,接着一阵沉闷的金属落地声。
“我的天!”
我看见灵柩之中躺着另一个自己,外貌特征简直是与我照镜子,仔细看,他的躯体比我要瘦弱一点,左臂上有一只火狐狸的纹身。
元莎慢慢靠近灵柩,双手攀在边缘,“我们都做了很长的一个梦,仿如隔世!”
“公主,他像我吧!”我捏着他的面皮说:“按笔记本上所说,这家伙就是宿主。”
元莎专注地看着他,嘴唇微颤一下,手伸进灵柩,手掌贴在宿主那不会起伏的胸膛上。
“这家伙还没死,只是处在休眠中,跟你当初在冥王星时的状态一样。”我用*假意指向他。
她怔了怔,“不,雷雨!”
“别紧张!”我将枪往她双手一塞,然后从衣袋中掏出一个按钮装置,“我要用这个把他弄醒,你先退到外面躲起来!”
“你要对他做什么?”她问。
“他得给我一个说法,若不能让我满意,我就狠狠揍他。”我推着她向门口走去。
我为什么会出现在这世上?
我看一眼手中的按钮装置,然*起宿主的右手,问题的答案就在眼前,随着一股强电流穿心而过,周围静止了!
再次感觉到时间流动时,我已经瘫在地面上,四肢没半点力气,天花上的灯光很刺目,但仍强迫着双眼注视旁边的灵柩。
一只白皙的手坚了起来,紧紧抓住灵柩边沿,他坐直身子,我在地面上只能看见他的后背,宽阔的束腰服装,属于帝国时期的衣着。
他抬起自己的双手瞧了瞧,然后打量着周围。
我蠕动一下手臂,完全使不上劲,每次使用那个按钮装置后,都只剩下半条命,需要一个慢长的过程才能恢复体力,我心里有点担心,强烈的电击可能让人折损寿命。
一个无意动作,手臂碰到灵柩下沿,使金属发出一声闷响,他扭过头来,我暴露在他的目光之下。
“你是谁?”我问。
他一愣,但很快恢复过来,像是突然明白很事情。他没有理会我,双眼撇向墙上的电子时钟,“已经二百多年了,看来这些蠢货没能研究出特效药。”
宿主跨出灵柩,向工作台走去,在上面寻找着什么。
“你在找笔记本吧?”我问。
他立刻走过来,手扯住衣领,将我上半身拉离地面,“它在哪里?”
“手提袋!”我指了指工作台下面。
他扔下我,急忙跑去,从袋中取出本子,翻了翻,然后皱着眉头。
“你是三号复制体。”他来到我面前问。
“不,我叫雷雨。”
他嘴角上扬,露出一个不屑的表情,“白痴!我告诉你,你只是从我身体中分离出来的一个细胞,你的基因,四肢,身躯,脑袋全是我给你的。”
“滚你蛋!我不属于任何人。”
“白痴,难道你还不明白吗?你只是一个复制品,存在的唯一目的就是为我尝试新药。”
“靠,谁要当你的试药工具,我只为自己活着。”
他双手环于胸前,“你没得选,这是命运!我与生俱来遗有“肌肉衰竭症”,从二十岁开始发病,身体会渐渐衰退,生命不会超过三十个年头。你的基因来自于我,肯定也被这不治之症折磨得不轻。”
“我呸!老子身体健康,连老虎也可以打死五六只!”
他一怔,放开环抱的双手,“你没病?!”
“你才病,还病得不轻!”
“你今年几岁?”
“你爷爷我芳龄二十三。”
“这不可能!他们还没有在你身上用药,你不可能一点事也没有。”
“呵呵,一定是老天看在我长得帅气的份上,让病魔远离。”
他瞪向我,“你只是个复制品。”
“你才是,臭冒牌,烂山寨!”我也瞪向他。
他从抽屉中拿出一把小刀,“小心我割下你的舌头。”
哼,本来想痛骂他一顿,但身体不能动弹,现在形势对我不利,“本大爷不跟你计较,我来日方长,还有许多好日子等着我去过。哪像你,说不定下一刻就死翘翘。”
他走过来,蹲在旁边,用小刀背拍拍我的脸,说:“臭家伙,你不清楚自己的形势有多糟?你的一切是我所给予,现在我要将它一点不剩地收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