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一直跟着李政赫的罗光旭却知道,这根本就不是事实。
自从出道以来,李政赫确实一直都忙于工作,但李政赫精力充沛,工作对他并没有多大的影响。
之所以不想为其他人写歌,原因也很简单,只因为嫌麻烦,懒。
对于这一点,罗光旭都感觉无语。
只是因为嫌麻烦,只是因为懒,就放弃了拓展人脉的机会,放弃通过版权赚钱的机会,罗光旭只能说,有才就是任性。
现在虽然不知道李政赫为什么改变了想法,但罗光旭并不想深究。
若是其他演员,罗光旭会反对他们把精力消耗在音乐创作上,但李政赫不同。
有才,就是可以肆无忌惮。
而且。
其他人想向李政赫邀歌都会先联系他,他也可以借此拓展自己的人脉,为以后自己“创业“先打下基础。
所以。
听到李政赫打算接受邀歌,罗光旭没有反对,反而很支持。
…………
与此同时,听到罗光旭询问后,李政赫也给出了答案。
“光旭哥,以后再有公司或歌手跟你联系的时候,你把这些邀请都记录一下。”
顿了下,李政赫道:“我精力有限,不可能谁向我邀歌,我都要为对方创作。“不知想到了什么,又忽然笑道,“写歌嘛,关键要有灵感,当然,还有眼缘。”
“眼缘?“罗光旭闻言,不禁有些懵逼。
第一次听说为别人写歌还要看眼缘的。
李政赫点头笑道:“当然。眼缘……很重要。——若是看着不顺眼,我干嘛要为他们写歌。若是看着顺眼了,哪怕是新人,我也不介意。”
作曲家为别人写歌大多都会看公司实力和歌手人气,这主要是因为韩国对音乐版权保护严格,一首歌当然是交给当红的组合或歌手唱销量才会更高,也才能靠版权费获得更高的收益。
但李政赫对钱并不看重,也并不在乎这些。
他写歌的目的主要是为了完成任务,以及解决像朴孝敏、金雪炫和金珍熙类似的问题。
若是不以眼缘作为借口,他一旦把歌曲卖给其他公司之后,公司高层完全可以把他的歌交给公司旗下的其他艺人演唱。
比如金雪炫所属的FNC公司,FNC公司旗下除了AOA外,还有其他的歌手,李政赫若不指定这首歌只是为AOA创作,也只限于AOA演唱,那么FNC公司完全可以把这首歌交给其他歌手。
毕竟公司的存在就是为了获得利益,一首好歌交给当红的艺人或有潜力的组合演唱,才会获得更大的收益。
但若是李政赫在答应为对方创作歌曲时,或者说,直接“赠送”给别人歌曲时,在合约中指定这首歌只能交给哪个组合或歌手演唱,那么就可以避免出现一些不必要和意外的麻烦。
而且以后的任务中可能会出现类似于像帮“Tara崛起“之类的任务,若是对方是新人组合或歌手,又或是小公司的艺人,那李政赫也同样可以利用“眼缘“作为借口为对方写歌,或者说,送歌。
当然。
这种行为会显得怪异。
但谁让李政赫是才子呢,才子嘛,总要有些区别于普通人的怪癖。
还是那句话……
有才,你就可以任性。
别人也会视之为理所应当。
当然。
若是其他公司介意李政赫插手这件事情,或者说,不同意李政赫指定歌手的条件,那完全也可以不接受李政赫的歌曲。
但一般来说不会发生。
毕竟截止到目前为止,李政赫创作的每一首都很流行,公司就是为了利益考虑,也不会拒绝。
等以后李政赫让更多的组合或歌手红起来之后,那么拒绝的人就会越来越少,直至没有。
而这……
就是李政赫想到以后怎么解决“送歌”任务以及类似金雪炫和金珍熙问题的办法。
简单粗暴……
但很有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