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眼间,日子悠悠过。
叶美没有打电话来,我也没有去找叶美,基本的联系也就这么断了。
这一天,报社老板拿着一张纸条,上面写了一条消息,说:“袁立,把这条新闻,做成明天的头条。一定要注意,版面要占多点。”
“是,知道了。”
我接过来一看,是一个石油大佬的千金,在下个月要来这里游玩,还要在这边办个交际舞会。
冥王在这时候发声,【这人是叶美她父亲‘请’来的。】
【这话什么说?】我在心里问着冥王,不然突兀地说出口,会很奇怪的。
【想知道,那你也说些甜言蜜语,让我开心开心呗。】
我瞬间呵呵哒了,【冥王,你今天是哪根筋不对劲了?】
【没有,就是想听你说,你都没有对我花言巧语过。】
【你真的想听?】我眯眼,其实我现在就想撂挑子,不干了。
冥王求生意识极强,他立即意识到不对,他说【不了,我还是跟你说说这条新闻的事吧。】
我这才满意地点头,手里却在写着明天要做头条的稿子。
原来,这是条计策,一条美人计。
叶美的父亲想,杨志他最最看中的是钱财,一旦他发现还有人比叶美家还要富有,还要有钱,那么他会如何做呢?所以,叶美的父亲便给自己海外的好兄弟,发去了一封电报。
电报内容说的是,他认人不清,招了一只白眼狼当女婿。白眼狼女婿一家都是那种死猪不怕开水,也有那种能够颠倒是非黑白的手段,所以,他需要好兄弟的出手相助。
先是电报,后来叶美的父亲也亲自去了一趟海外,当面把事情的前因后果说了个一清二楚。
起先,叶美父亲的好兄弟还有些犹豫,可是他的宝贝女儿欧阳丽莎便自告奋勇的说着:“爸爸,我要帮助叶叔叔,因为,我是你的女儿,我如果有一天遇见了那种人,我也不知道会变成什么样?所以,爸爸,让我去见见那种人,让我看看,是什么人有那样的本事,有那样的厚脸皮。”
欧阳丽莎的游说,最终起了效果。
欧阳丽莎的父亲说:“知道了,我会帮助你的叶叔叔。不过,你要答应爸爸,要照顾好自己。”
“嗯,爸爸,你放心吧,还有叶叔叔在呢。”
叶美的父亲在这时站起身,说着:“还有一点就是,叶叔叔不能在明面上帮助你。因为,我们要让杨志认为,我们毫不相识,到时候才能见识到他那惯回伪装的本事。”
“这样啊,那好吧,一切都会完美进行的。”欧阳丽莎的眼中『露』出那种蠢蠢欲动的小心思。好久都没人给她玩了,这边的人见着她,就像猫捉老鼠一般,躲都来不及。借着这次机会,不但能回国看看,还有这么一项乐子,何乐不为呢。
欧阳丽莎是个比叶美还要骄傲还要任『性』的公主,不是,应该说是女王。只是,她是属于那种百变娇娃,最最喜欢的也是戏弄别人,但是她戏弄人后,还从来都没有被人发现,她把人给戏弄了。
写好头条新闻后,我就把把内容交给别人去排版。接下来的一切就等着,看到这则新闻的杨志入瓮了。
欧阳丽莎的到来,引起了轰动。不说欧阳丽莎的家世,单说她这个人。美丽、温柔、优雅,她的声音犹如黄莺,好听的让人心都醉了。她又像从海报中走出的明星,那么高贵,那么漂亮。她的所到之处,都能引起不小的惊叹声。
欧阳丽莎她比叶美还要美丽,她身上的穿戴,是那么的紧跟『潮』流,又是那么的低调。只是,无论如何低调,总能在小处看出,这衣服是多么的价值不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