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黎是被一根狗尾巴草给弄醒的。
那日上了直升机,她被薛崖用手帕捂住口鼻晕过去。
迷药的剂量,让唐黎昏睡了二十来个小时。
悠悠睁眼,鼻头瘙痒不断,唐黎下意识地抬手,刚摸到茸茸的物什,一道欣喜的童音在耳边响起:“你醒啦?!”
这声音对唐黎来说不陌生。
一扭头,便对上宋景天乌溜的大眼睛。
小家伙正趴在床畔,裹着花头巾,身穿当地服饰,活像个二五仔。
“你——”唐黎脑袋还有点重,反应难免迟钝。
宋景天见状,立马扶唐黎坐起来,又去倒了杯古树茶,看着唐黎喝下去大半杯,他才再开口:“是不是感觉好点啦?”
唐黎先环顾一圈周遭,是偏热带风的布置,最后,视线回到宋景天身上:“你怎么也在这儿?”
“可不是说。”小家伙喝光杯底的古树茶,表情沾上了忧郁:“我就上个厕所,他们就把我打晕带来了这里。”
唐黎:“我怎么听说是化粪池爆炸,把你鞋子都炸飞了。”
宋景天:“……”
不管是怎么被带来的,至少人还好好的。
唐黎伸出手,正想摸摸小家伙,宋景天却麻溜地躲开,端着茶杯走到桌子前,一边说:“我打听过了,这儿是康桑,南瓦邦的首府,缅国北部,我们待的地方,是南瓦联合軍的驻地,之后可别乱走,小心被当奸细处置。”
南瓦邦。
这个地方,曾在李阮口中出现。
是伊萨藏身之处。
唐黎没想到,绕了一圈,自己终究来到此地。
还是被掳来的。
小家伙坐在长凳上,一声叹息:“我就这么失踪,家里还不知道怎么担心。”
“你知道是谁把你绑来的?”唐黎问他。
“知道啊。”宋景天转过身来,小肉手还剥着花生米:“今天中午,我们还一起吃饭了。”
瞧小家伙的样子,这顿饭吃得似乎挺开心。
唐黎想到‘钦温瓦’与他的关系,又看他这么心大,不由得又问:“她没跟你说什么?”
“说了呀。”
宋景天边干活边回答:“她说你下午就该醒了,让我们晚上再一起用饭。”
说着,小家伙不忘安抚人:“这里可比村寨好太多,我可以随便出入,想吃什么告诉他们,他们也会给我买来。”
“就是……我又有点想我家虎鞭了。”
外面再好,终归不是自己家。
而且,其实也没多好。
这里的蚊子,比S国南方蟑螂还大。
他本就有点贫血,如果长居此地,血还不被吸干。
傍晚时分,果然有人来喊他们去吃饭。
唐黎醒来后就洗了澡,宋景天还去帮她借了吹风机,顺便带回一套衣裳,门开的时候,还能听见隐隐约约的操练声。
见宋景天适应良好,唐黎也决定做听话的人质。
无论何时何地,识时务者为俊杰。
既然已经落到人家手里,再不配合折腾,遭罪的是自己。
抵达饭堂,唐黎见到了‘钦温瓦’。
这是一个保养得极好的女人。
紧致的面部肌肤,看不出已是做奶奶的年纪。
也是个纯正的S国人。
与她此刻一样,‘钦温瓦’也穿着缅装,深绿的对襟衫,过脚踝的特敏筒裙,一头茶棕色长发高盘,这会儿,正跪在蒲团上参拜佛龛,双手合十,皓白腕间的金镯子,雍容不失华贵。
只这一幕,唐黎就猜到——对方在伊萨身边的地位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