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顿觥筹,自不多言。
饭罢,众人心满意足,闲谈之间,只听李良说道:“之前训练的那些间谍若是回来便好了,他们能帮助教教,也能再跟丁先生和几位先生一起学学。”
韦仁实点头道:“不错,他们训练的匆忙,其实是不太合格的,若是能得到几位先生指点,必然能达到一名合格大唐间谍的要求。”
“说起来,他们已经出去这么长时间,传信却只传回来一封。也不知道陛下有派去的人可否通他们接上了头。”李良说道。
丁留勇几个是皇帝跟前的细作,可谓是皇帝手中的密探,这等事情自然不会瞒着他们,且,李适又派去的人里面,就有丁留勇挑选出的人手,他自然知道稻种一事。
只听他叹了口气,说道:“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情。细作密报,多是机要之事。此等事情,多为八百里加急。只是广州距长安太远,更别提他们有可能还在环王国,那就更远。这当中信报传递,就更是慢了。”
听了丁留勇的话,韦仁实突然间脑海中泛起一个念头了,便忙问道:“丁先生,你可知道从广州到长安,若是用快马传递消息,需要多久?”
丁留勇略微一思考,然后答道:“若是八百里加急,一路换马不停,则需七日不足,十日有余,大约八九天才能抵达长安。”
韦仁实点了点头,八百里加急,也就是日行八百里,这其中要根据官道的路线,途中还要在驿站更换骏马。真正能日行千里的马匹极少,那些用于八百里加急的骏马,时速也不过能够达到七八十公里每小时而已。
且中间还要考虑信使的身体,许多时候,等到八百里加急的信报传到,信使的身体也跨了。
但是,却有一样动物,训练之后不须人操控,就能自行返回,且速度比八百里加急要快得多!
一只经受过训练的信鸽,时速能够达到九十多公里每小时,而且出于鸽子的生物习性,它在归巢之前除了进食之外基本会昼夜不停尽快的“回家”,况且会寻找最近的路线,而不用受到官道的制约。
飞鸽传书古已有之,早在公元前三千年左右埃及人就开始用鸽子传递书信了。
中国也是养鸽的古国,有着悠久的历史,虽然在先下这个时期,使用信鸽传递书信的主要还局限在南方,后世里的广州等地,不过早在汉代,就有过使用鸽子传递书信的记载,只是并没有大规模的应用发展起来而已。
倘若是一批在长安生活的,经受过训练的信鸽被带到了广州,那么这些间谍就可以利用信鸽来飞鸽传书!
如此一来,信报传回的时间最少能够节省下来三成甚至更多!
军机稍纵即逝,能够节省一半的时间得到前方的军事情报,这对战争来说意味着什么,是不言而喻的。
当下,韦仁实连忙问道:“丁先生,李兄,却不知这长安城中哪里能够弄来鸽子和养鸽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