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迪达斯的公司大门的路边,停着两排大大小小的采访车。
这件事,苏洲本地的领导不知道调停过多少次,甚至江苏上面的高级大佬,也给这家公司打招呼,说你们不要闹了。
但阿迪达斯是正宗的外资独资企业,当初在苏洲工业园区落户,还是上面大佬拿出来当成典型的引进外资模版,拿出来津津乐道,可以吹一辈子牛逼的事情。
所以,他们是真牛逼呀,绝对不是吹出来的。
而且还是老外做生意的那一套思想,遇到任何影响到阿迪达斯公司利益的事情,他们都要告上法庭,比如阿迪王,三条杠,彪马,甚至特斯拉,全都告上法庭,而且胜诉了。
这次过来主事的是阿迪达斯总部的人,华夏公司没资格反对,只能听命令起诉。
10月24日,上沪中级法院接待了阿迪达斯一行人。
法院公事公办,立案庭接受审理,拿到材料,发送《受理案件通知书》。
几乎是一点时间都没耽搁,律师团队将证据材料全部上交。
立案庭的庭长还很客气,公事公办问一句:“当事人是否需要诉前证据保全?”
律师团非常肯定:“需要!”
庭长微笑,叫人拿来一张申请表。
律师团的人傻眼了。
“证据保全”指的是,防止自然或人为的原因,造成证据的灭失或者损坏,采取必要措施,对证据进行有条件的保护。
但执行起来非常困难。
举个例子,张三早上吃包子,大半夜里上吐下泻,说食物中毒,把包子店给告了。
诉前证据保全怎么弄?
难道把所有早上卖出去的包子都扣留下来吗?早就卖光了,吃光了,就算还没吃完,被谁买走了都不知道,怎么找证据?
同理,X-Sports卖的TPU鞋子,阿迪达斯主张的是违反专利法,存在知识产权纠纷。
证据保全要求提供爆米花鞋子的生产时间,法院认可的质检机构报告书,以及X-Sports网店的销售证明。
这些,阿迪达斯都没有。
只有一个从徳国发出的质检报告,人家庭长根本不认可:“请你们拿到上沪质量检测局的质检报告,或者这张表格上的单位,我们都认可。”
又拿到一排名单,律师团队都黑脸了。
全是上沪的单位,没一家是好惹的,估计看到他们,全都虎视眈眈。
人家根本鸟都不用鸟阿迪达斯,就算送检产品过来,收取高额的检测费不说,有些东西还检测不出来,比如生产时间——运动鞋又不是变质食物,鬼知道生产时间是哪一天啊?
既然查不出来这个证据的具体生产时间,你怎么控告X-Sports是在专利保护期间,侵权生产的?
难道去问X-Sports企业吗?看杨磊会不会一巴掌扇过来!
打官司,是讲证据的。
法院要求提交材料,必须按照规定来,少一样都不行。
阿迪达斯提供不了,那没办法,法院凭什么要帮你保全证据?
好,不保全证据。
接下来,庭长又问:“你们确定所有的证据材料已经全部提交了吗?”
“确定。”
“很好。”
庭长招招手,示意下面的人:“去通知被告,让他们过来提交证据。”
看到法院工作人员走开,阿迪达斯这边律师团面面相觑。
这什么意思?
哪有这样的立案庭操作啊?
怎么感觉好像是,所有人全都准备好了,挖好坑,洒满钉子,坑边堆着砂石,推土机都发动了,就等着他们往坑里跳,然后30秒内把他们所有人埋起来?
“冷静一点,这就是华夏制度。”
“地方保护主义,习惯就好。”
“咱们在苏洲中院也差不多。”
几个人在下面悄悄小声提醒,让老外律师别大惊小怪。
庭长又问:“需要调解吗?”
律师团商议,负责人点头:“需要。”
庭长说:“那你们明天再来一趟吧,在一号大厅调解,大概有300家媒体和记者过来旁听。”
律师再次懵逼,小声问道:“没听说过庭外调解还有媒体旁听的呀?”
庭长一本正经解释:“此案比较特殊,最高法也很关心,全国舆论声音很大,我们肩上的压力也很大呀,所以还请你们多多谅解,配合一下。”
“最高法……”
律师团队真的是无话可说,只能放弃调解。
300多家媒体过来旁听,他们还私下调解个屁啊,他们说的每一句话,每一个字,都会被这些无良的媒体人全部披露出去,然后曲解意思。
还不如直接开庭,痛快一点给个死刑,对,给原告一个死刑,快点认输了算逑。
“放弃调解对不对?”
“是的。”
庭长嘴角露出笑容:“那好,来,签个字,原告自愿放弃庭外调解,签名按手印。”
我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