凶名远扬压轴出场的北镇抚司屠刀之首,用的却不是绣春刀。
一把细小的剔骨刀。
刀身极细,不过一指宽,长约半尺有余。
刀柄铜铸,狮头抱爪。
很干净的一把刀,却饮血无数。
持刀者是个青年,和其凶名不符,没有丝毫的狰狞恶相,更没有乾王赵骊那种天魔凶相。
只是个很年轻而又干爽的青年,着了读书人的青衫,普普通通的相貌,白白净净秀气而斯文,那张脸上总是挂着人畜无害的随和笑意。
北镇抚司最强屠刀,是位落第秀才。
没人知道他什么时候出现在了那个位置,就如没人知道那把剔骨刀什么时候出现在那里一般,仿佛他和刀一直在那里,却被人遗忘。
然后这一刻忽然出现。
此刻他也在笑,“请王爷去死。”
上有惊雷,下有屠刀。
赵飒深呼吸一口气,间不容发里,倏然间伸手,一掌拍在那柄近身的剔骨刀上,身影骤然拔高,迎着劈落的惊雷而去。
直上半空。
秀气的青年笑容不变,身影倏然在原地消失。
半空传来铿锵脆响声,不绝于缕。
蓬蓬!
两声闷响,半空里一青一白两道身影,各拉起一抹残影,如青白两道光柱,倏然落地。
持戟持刀者对峙。
两人脚下,青石板出现一条条龟裂,如蛛网蔓延。
长戟上血迹斑斑。
剔骨刀上挂着一块半寸见方血肉。
“王爷不愧白虎神将之名。”秀气青年依然在笑,话语落地时,肋下骤然沁出咕咕鲜血,瞬间染黑了青衫。
赵飒面不改色,大腿上鲜血津津,微微蹙眉,“好刀法,聚势一刀,不取血肉势不灭,无可避之,大凉何时出了这等高手?”
秀气青年笑了笑,“区区半寸刀,不比王爷,也比不过开封那位。”
多少有些得色。
刀法名半寸刀,聚势而起,例不虚发。
只取半寸见方的血肉。
曾有位异人,被这位北镇抚司第一把刀虐杀,足足用了一百余刀,每一刀只取半寸见方的血肉,每一刀皆不在要害。
人身上能有多少半寸见方的血肉?
那位异人活活被痛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