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开了那个乡间的豪宅后,王阿奴立刻迈开双腿一路飞奔,是能跑多快就跑多快。
他担心,这家人真的要是自己家仇人的话,等人家回过神来,那自己肯定会被抓回去。
就厢房里的那群练家子,只要被他们追上,来上一拳,自己铁定就趴下了。
幸亏昨天晚上和今天早上都吃饱了饭,明显比以往有力气多了。
他一口气跑出十几里地,确定后面没人追上来,才敢停下来歇歇。
然后,继续他的讨饭式行医生涯。
几个月下来,他走遍了方圆几百里范围内的山山水水。
他发现自己有个天赋,就是对地形异常敏感,只要走过一次,就能记个大概。
刚开始,他准备一边行医一边找王家庄,但是中途的时候,他又打消了这个念头。
就目前自己混成这个鸟样子,回去的话,也是灰头土脸,身上那点散碎银子,还是阿叔当初给师父师娘,充当学费的。
到家里,看到自己没挣到什么钱,婶娘肯定是没什么好脸色,又要叽叽歪歪,在家里指桑骂槐,没准连海棠都要跟着受牵连,何必让阿叔为难呢?
混的不好,我就不回去了。
秋天到了,继续在乡下游荡,在经常没饭吃这个困难的基础上,还增加了一个新问题:没地方睡觉。
春天的时候,这还不算太大的问题,虽然也冷,但是温度在逐渐升高;夏天的时候,困了随便找个地方对付一晚,最多有些蚊虫罢了,忍忍就过去了。
但是立秋之后,情况就不同了,天气逐渐变冷了,尤其早上和晚上,温度很低了。
有人住的村子,晚上经常不让自己进;在外面随便找个地方,又根本冷的没法睡,经常是睡一会,就被冻醒,然后就再也睡不着。
农村是没法呆了,他决定去城里,至少在谷阳城,那些乞丐,晚上没地方睡觉,还能有桥洞或者废弃的房屋可以躲躲。
谁知道,这里不是谷阳,到了城里面,才知道自己之前想的太美了,城里面比乡下更难混。
第一个原因,他之前就心里有数的:老百姓有个头疼脑热,只会去找熟悉药房的熟悉医师,根本信不过他这个外地来的毛头小子想。现实果然如此,纵然他背着药箱在街上不停的游晃,一天下来,也没一个人让他瞧病。
第二个原因,他事先没想到看病也讲究地盘。在乡下瞧病,根本没人管,到了城里才知道,行医也要看范围的,他才把身份亮出来没两天,药箱就差点被人家给砸了。
在农村,还能随便找个没人的房子睡觉,到了城里,这点都成了奢望:夜晚的街头,那些巡夜的衙役,假如发现有人睡在街上,就会拿着根差棍,像农村吆喝牲口一样去驱赶他们。
有时一夜,能被赶好几次。
没招了,王阿奴决定,既然做医师,既解决不了吃饭又解决不了睡觉,那摆在自己面前的只有两条路了:一是做乞丐;二是做苦力。
毕竟年轻,还要脸,不好意思去做乞丐,所以他决定,先去找个苦力活,挣钱倒是其次,至少先把吃住的问题解决,得先活下去啊。
向人打听了一下,说南门那边,有个苦力市场,谁家里需要力工,通常都是去那里找人。
他决定去碰碰运气。
说行动就行动,他把散碎的银子放到药箱里,存进了当铺。
毕竟背着药箱,是很难找到苦力活的。
到了南门,他才发现,这个所谓的苦力市场,其实就是一块空地。
十几个穿着破烂的男人,三三两两,有坐在地上的,有蹲着的,在那天南地北的闲聊,看样子都是在等待雇主的挑选。
他也学着他们的样子,坐在地上。
其他的人,应该都是本地人,突然看到有个年轻的新人,盯着他看了一会,又继续闲聊。
王阿奴想过去搭讪,但是又不知道说什么好,索性就坐在那干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