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在他们看来,朝廷的官兵们也要过年,这段时间,没有人会来的。
纪律,那是不存在的。
王阿奴现在在山上,地位是陡然提升,无论是三个头领还是其他人,都对他高看一眼。
他也想不到,从未上过战场的自己,凭着脑海里的直觉,小试牛刀,没想到轻轻松松就能赢了,看来自己还真是有军事指挥的天赋。
很多人在巨大的成就感面前,很容易就失去必要的理智。虽然王阿奴现在或多或少有些小膨胀,但是他的内心,依然抱有足够的警觉。
因为他知道,人无远虑必有近忧。
但是他也没有资格去指挥别人要保持警惕,退一步讲,这些话,就算他说了,也没有人会听。
人家现在对他比较客气,是因为他主意出的好,但是假如因为别人对他客气,就觉得自己可以指挥山上这几十号人了,那毫无疑问,这些人会立刻翻脸的,不把自己当根葱。
必要的知趣,他还是有的。
空闲的时候,他就在构思和完善那个计划,到金刚山后怎么落脚的计划。
这个计划,大姑姑不置可否,顾有福和巫宝听了,也没多说什么,没表态说支持,也没表态说反对。
王阿奴倒是有信心,他相信,只要继续做思想工作,把道理说给他们听,一定是可以争取到三位头领的支持。
谁想到他费劲脑汁构建的这个计划,别说实施了,甚至还没能彻底说服三位头领,就彻底玩完了。
因为队伍里出了个叛徒。
这个人就是三当家——巫宝。
原来,在一片欢天喜地中,巫宝的大脑,却在想着另外一件对他来说无比重要的事,那就是还像现在这么混下去好,还是投降官府好。
毕竟对一个赌徒来说,时刻都要会算账,弄清怎么最划算,这是最起码的基本功。
巫宝知道,如果把自己当作一个物品的话,这个时候的自己,是价格的高峰点,最值钱,此刻去投诚,官府开出的价码,应该是最高的;但是假如自己不投降,过一阵子,山上的这些人,被朝廷派来的官兵打败了,自己到时则一文不值,别说议价权了,连小命都保不住。
思来想去,他觉得王阿奴提出的到金刚山打开局面的主意,实在是不靠谱加没意思,说不靠谱,是他觉得这几十个人无论到哪,生活都得靠“借”,和要饭的区别也不太大;
说没意思,主要是因为金刚山附近,不是农村就是山,想出去玩都没个正经地方,在他看来,没地方可以去玩,那活着还有什么意思?
留在犊牛崮也不是长久之计,因为这儿已经在官府挂上号了,没多久就开春了,官兵肯定会卷土重来的,总是这样,何时是个头呢?
这次逃脱了,下次呢;下次运气好,再逃脱了,那下下次呢?就这几十号人,官府派过来的兵,就算慢慢磨,总会把自己抓住的。
与其有朝一日被抓住后砍头,还不如早点投降,到哪不是混碗饭吃呢。
于是,他做出了一个决定,这个决定,就是在自己价格的最高点,和官府来做场交易。
他这边可以拿出来交易的筹码,就是其余两个头领,以及他们手下的几十条人命。
至于这样做,讲不讲道义,巫宝这样的人,自然是不会考虑。
反正投降也没什么丢脸的,只要自己过的潇洒快活就行。
于是他安排自己的一个手下,悄悄的跑到了县衙,透露了自己打算投降的消息,并开出了价码:自己和手下十几个兄弟,命都要能保留;每人发白银二十两;投降之后,自己和手下这十几个兄弟,全部到县衙的监狱工作,要吃上皇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