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你没听过一句话吗?”
安东尼面露疑惑,问道:“什么话?”
闻人倾悦的眼中闪烁着自信的光芒,
“写诗是最需要天份的。而这天份呢分为先天天份和后天天份,两者的区别就在于诗句的灵性上。拥有第一种天赋的人,哪怕只是随便寥寥几字,也会让人感觉到诗意;而后后一种则会给人一种技巧运用巧妙之感。而我属于前一种,用灵性充斥着诗行,因此很多老师称为我是天生的诗人。这种先天的天赋是印在一个人的血液里的,当然也是需要学习才会成熟的。我的诗感已经培养得差不多了,主要没有忘记自己还要写诗,那么诗就会一直在我的脑子里。不管我隔了多久,我也依然能够拾起。只是过程有点浪费时间而已。”
安东尼面露异色,“我还是第一次听到这种说法。”
第一次听说天生诗人是这么写诗的,这和打电子游戏开了外挂有什么区别?
闻人倾悦揉搓着狗的脑袋,天气凉了,狗的毛发却十分温暖,摸着很是舒服。
“大哥你又不是诗人,哪会知道这些事。哪怕是很多诗人也不知道这些事,因为天生的诗人太少了,而我们也不会告诉任何一个人我们成功的秘密。因为这些在他们看来都是不可实现的,也就是荒谬而又不真实的。他们怎么会相信?”
“那你既然有这样的天赋,不是更应该好好写作吗?怎么还退出文坛,这不是浪费吗?”
听过闻人倾悦的解释后,安东尼更加不解了,闻人倾悦居然有着如此超然的天赋,为何不继续写作,反而是大张旗鼓地退出文坛,结婚生子。
难道是不想写了吗?
“我这不是已经结婚吗?”
“这和你已经结婚了有什么关系?”
安东尼不明白,闻人倾悦退出文坛和她结婚有什么关系?两件事之间又没有什么联系。
闻人倾悦十分平静地说道:“我和安东玉事隐婚啊,我不想让别人知道我已经结婚了,但我偏偏又是个知名人物,一言一行都有无数人在关注。不推出文坛,我怎么安安心心地过我的婚姻生活。”
她本就对婚姻无感,之所以想结婚,也只是为了完成自己一直以来在25岁以前结婚生子的计划。没错只是计划,不是愿望。
这种计划是必须要实现的,但这个计划本身是没有任何值得她期待的。因为她始终没有找到那个能让自己托付终身,忠爱一生的男人。
之所以会和安东玉闪婚,完全是因为安东玉的家庭条件、品性、以及长相完全符合她心目中理想结婚对象的样子。
所以她就结婚了。十分草率、没有任何考验、没有任何情感就结婚的。
在闻人倾悦的婚姻观中,只有与她真正爱上的男人结婚,这段婚姻才值得被传出,才值得受到祝福。
其他的任何婚姻都不值得,只能沉默。
“你和东玉隐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