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不出所料他们今天还会去那里消费,这是自己唯一的机会,要不然再也找不到合适的时机,因为他们是拥有地盘的乞丐,所以平时他们三个人都会待在一起,等闲不会分开。
灼热阳光更加放肆,杨魉的影子跟随太阳的变化越来越小知道于自己的身体重合。他这才吐出一口浊气,那已经打磨锋利的竹片放进怀里,然后拿出自己储备的食物吃了起来。这些食物本来就放了很久,加上这么炎热的天气,食物早就馊了,他也不在意大口大口塞进嘴里咀嚼。
填饱肚子之后他就靠在城墙根眯眼回复体力,等一会儿要赶很长一段路前往乞丐所在的地方,还得保持体力动手,所以充沛的体力非常重要。不仅如此,他还特意在口袋里面塞了几把沙子,为的就是趁其不备下狠手。
他的身上,汗水顺着纹路缓缓流淌,这么炎热的天气,就算是贫民也只能躲在阴凉地地方休憩。也只有苍蝇才会不厌其烦的在杨魉身上跳来跳去。
杨魉也没有驱赶它的意思,任由它们在自己发臭的身上游玩。
一个贫民匆匆从这里经过,看了一眼杨魉,眼神掠过一丝冰冷。抬脚就在杨魉身上踹了过去,骂了一声晦气又匆匆离开。杨魉动都懒得动。
繁华闹市,富贵子弟鲜衣怒马在大街上驰骋,贵族家的小姐一边享受着魔法降温的马车一边悄悄掀起帘子打量外面平民的生活,然后唾骂一声肮脏的贱民,紧接着吩咐马车夫赶紧加快速度,他们还要去参加城主今晚举行的宴会。
听说到时候会有很多贵族参加,那一定很有趣,说不定今晚既能遇到自己的白马王子然后度过一个美妙的夜晚。虽然父亲说过不能轻易把身子送给那些垂涎欲滴的骑士,但是母亲当初不也是这么过来吗。在一个美妙的夜晚,和强壮的骑士一起度过最美好的时间,躺在他坚硬的肌肉里面,轻轻咬住他的嘴唇。似乎想到更美好的东西,贵族少女突然羞红了脸,对今晚又多了几分期待。
街巷闹事,最不缺的就是形形色色大大小小的酒馆,既可以住宿又可以畅饮美酒,巴达酒馆今天来了一笔大生意。十几个看起来佣兵打扮的人包下了他们所有的空房。老板显然很开心今天遇到大生意。
客房内,一群佣兵打扮的家伙正围在一起商讨,“今晚所有人乔装打扮成贵族,不惜一切代价都要刺杀成功,否者圣会将会把你们血祭。这是圣会崛起的重要一步,我不希望在场的各位使圣会蒙羞!”
“是!以我之血,染红圣会的火苗!”众人低声轻喝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