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之韵刚从厨房拿回一大碗米酒,准备回到房间自由自在地用大勺子舀着吃。糯米做的米酒经过一定时间的发酵,既发酵出了浓郁的酒香。又没有白酒那种辣嘴巴的感觉,沈之韵觉得,这简直就是冬日度日上品。可惜这儿很多人家连饭都吃不饱,怎么还有地去种糯米,所以这碗米酒是沈之韵翻箱倒柜,掘地三尺才从厨房找出来的,这几天没见着小姨娘来找自己,沈之韵并没有要去找麻烦的癖好,故而自个儿乐得清闲。整日里到处找吃的。厨房并不像皇宫,总有人守着,这乡下地主家,奴才们都是过一天算一天,并没有和地主长相厮守的打算。故而一个个懒得很。
“姐!”门外尖锐的带着兴奋的声音隔着木板门传入沈之韵的耳朵,沈之韵听出这是苏允世在叫自己,嘴里含着一口米酒,她舍不得就这么吞下去,含糊着应了一声,正准备再来一口。门被大力推开,沈之韵感觉苏允世像辆拖拉机似的冲进来,吐露吐露地,就把自己拖着走出了房门,沈之韵手抓得紧,手里的一大碗米酒没掉,倒是那大勺子掉了,
“怎么了?你这小子怎么今天跟温常羽一样的,乱七八糟的。”
“姐,今天我就是想让你跟我出来一起走走。”
沈之韵一只手拿着那大碗米酒,正是要边走边吃的打算,由于勺子掉了。她思前想后,认为这个东西得来不易,无论如何都要进自己的肚子。于是张开嘴巴,扬起脑袋,端着大碗就往嘴里倒。
苏允世在一旁瞧着,觉得她很有下一秒就倒在地上哭爹喊娘的危险,于是上前一步,一把握住了她的另一只手:“姐,你快点吃,等会儿有人,你这样有失体面。我拉着你,你吃吧。”
苏允世不会忘了,沈之韵给他的教训,女孩子在外人面前和在自己人面前完全是两幅样子,并且身为这个女孩子的自己人,如果不帮忙维护她在外人面前的形象的话,那么这个人就会立马变成外人。
沈之韵吃得热火朝天,没有注意到自己的手正被一个半大小子握在手里,半大小子最近又长个了,并且长了一岁,此时看起来正是和沈之韵一样高,并且还要比她高一点。
苏允世对外面的土匪设了个局,如果不出意外的话,今天就会成功把那些人一网打尽。只不过如此生死存亡的大日子里,他越发觉得沈之韵放在那里都不放心,所以不如带在身边。
随时看着,无论如何,放心。
当然,有陷进,就一定有诱饵,苏允世让温常羽把镇长骗到了陷进中去坐着,发挥那个老男人的最后一丝余热。
主要是苏允世最近调查的过程中发现,城外之所以土匪流弊,绝对不止天下大乱这么简单,那些土匪原先都是这村里的好人,只是不知道什么原因,一夜之间,全成了土匪。好像是一种普遍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