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人是沈星,他今年二十二岁,相比财经周刊上的沉稳内敛,棱角冷厉分明,现在的他,长相有几分青涩。
他长得很好看,浓眉大眼,英气逼人,五官对称,刘德华也是五官对称的人其中之一,所以他不比刘德华差。
有看相师说,他这副长相,是掌握了财富密码的长相,必定大富大贵。
他与生俱来的傲气,并非普信男的装x,他有他的底气。
除了良好的家庭环境,再有就是他超高的智商和对未来经济发展趋向的明锐洞察力,和他年纪相仿的人还在纠结情情爱爱,他已经研究出了一套完善的经营体系。
白雪娇前世纵横商场多年,见惯了行业大佬的冷漠,对于他的轻蔑,不以为然:“这是好东西,你身在城市,不懂这个。”
“就没有我不懂的,你这肉都干成这样了,怎么吃?”
“从早上六点到现在,这块肉已经经过了12小时的氧化和风干,如果还能保持水嫩,那只能说明是注水肉,所以我这块是好料。”白雪娇迎上沈星质疑的目光,眸子里神采奕奕,充满自信。
沈星终于让开了道。
他站在窗口看着忙碌做饭的白雪娇,眼里流露出一丝赞许之色。
这个女孩儿不一般。
她不过是个不谙世事的小女孩儿,但说话条理清晰,不卑不亢。
而且,她那双看起来很无辜水盈盈的大眼睛,写满了精明。
他还从来没遇上过,能反驳过他的女孩儿。
做菜他不太懂,且看她能玩出什么花样来。
白雪娇很少做菜,但因为很喜欢吃糖醋里脊,所以就自己研制出来了一个秘法,经常自己做来吃。
前世,她每谈成一笔生意,就会做一次糖醋里脊来犒劳自己。
所以,她不用假借父亲的手,也能做出好吃的糖醋里脊。
肉清洗完毕,顺着纹路切成小拇指大小的条状,用鸡蛋胡椒盐生姜,抓拌均匀,腌制十五分钟。
一定不放料酒,炸制时间太短,料酒味道无法完全挥发,会留下一股怪味。
碗装大量生粉,把肉条完全包裹生粉,抖掉余粉,放入七层油锅中炸,炸制金黄捞出。
全部炸定型后,再复炸两分钟,让肉条干脆。
接下来是调汁。
她记得很清楚,沈星不喜欢吃番茄,她用父亲在后勤处哪回来的橙汁和柠檬做替代,调好了略带酸的汁水,此步骤只加入少许生粉,让汁水变成可以流动的黏糊状,利用做水晶咕咾肉的手法,汁水好后再下入肉条,快速翻炒。
等肉条均匀裹上了汁水,另起锅熬制糖汁,把肉放入糖汁里裹好,再把所有的肉条下入冰块中。
这中间手速必须快,糖衣因为温度骤降快速成型,而里边的汤汁还处在液体状,一咬开,才能瞬间爆汁。
晶莹剔透的肉条上桌,比五颜六色是水果糖还要好看。
光是这品相,就让张欣狠狠地咽了一口口水。
沈星拿着筷子戳了一下菲薄的糖衣,汁水流了出来,肉香混杂着橙汁的酸甜气息,瞬间在屋子里弥散开来。
张欣夹起被戳开的肉条,一下子塞入口中,一边吃一边说:“表哥,你真是浪费……哇……实在太tm好吃了!”
张欣当着沈星和长辈的面,脏话都飚出来了,一副浑然忘我的模样。
张欣是真的被美食迷惑了。
以往只要沈星在,她就一副乖乖女的模样,别说说脏话,就连大声说话,都不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