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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七十一章 破阵(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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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牛部落大统领——修磨达勒,已经离开艾比利国王身边,稳稳跨在一头特别高大的青『色』蛮牛之上。

脚下地面微微颤动,碎石子不规则的跳跃着。

冰龙骑士团势不可挡,如一道冰雪寒流,所过之处,步兵争相逃散。

狂牛蛮骑的第一队列也已经冲出,发狂的蛮牛和蛮牛背上的狂战士一往无前——兽人中,狂战士的比例要比人类中多多了。

修磨达勒抚『摸』着手中战斧,说道“哈鲁克爷爷,你怎么看?”

“势均力敌而已。”沉厚的声音如大地震鸣。

修磨达勒胯下的蛮牛开口回答道。

别人胯下的蛮牛,不过是牛皮微微发青,腿部有几块鳞片而已;而修磨达勒骑着的这头蛮牛却是浑身青麟,鳞片在深青中还略带金红『色』。

它粗壮的四肢站在地面稳如泰山,大战将临,这头蛮牛的牛眼并未发红,反而透着幽幽绿芒,安静的站在那里。

这头蛮牛,才是狂牛蛮骑的血脉源头——高阶魔兽死亡蛮牛哈鲁克!

整个兽人王国境内也只有十头左右,而愿意帮助兽人、接受兽人供奉的更是只有这一头。

死亡蛮牛哈鲁克,父母被真正的巨龙扑杀,它自小被巨牛部落收养,是巨牛部落的吉祥物和大长老,论起岁数来足有九十三岁,修磨达勒叫它爷爷可不是瞎叫的,收养哈鲁克的部落首领就是修磨达勒的曾爷爷。

如果没有这头死亡蛮牛的帮助,巨牛部落根本不可能壮大起来,组建狂牛蛮骑更不可能——作为低阶魔兽,天生就拥有狂化技能的蛮牛们,绝不会乖乖成为巨牛部落战士的坐骑。

毫不夸张的说,死亡蛮牛哈鲁克对巨牛部落的重要『性』,比他这位巨牛部落大统领修磨达勒还要重要的多。

冰龙骑士团的坐骑,名闻天下的冰雷马和冰鳞马,不过是受到冰龙遗骨气息感染的准魔兽战马,而巨牛部落的狂牛,却都是正中的低阶魔兽。

而且,牛类魔兽的冲击力天生就要压过马类魔兽一头,更何况它们还有狂化技能,而对手不过是准魔兽。

硬碰硬,巨牛部落的狂牛蛮骑在兽人王国里还没怕过谁。

当然,冰龙骑士团的威力并不是全依靠战马,他们骑枪武艺也占据很大比例,不然就不用打了。

“那我们去碾碎他们?”修磨达勒把大斧一横,有些跃跃欲动的问道。

“不急,这些骑士不算什么,但是有高阶骑士带队的骑士战阵却不可小视,等到克拉伦斯侯爵出现——”

哈鲁克还没说完。

“吼——————————”

身后突然传来一声惊天怒吼,哪怕还有一段距离,也让人感受到如同血海惊涛般的战意杀气!

——————————————

安德杀穿狼骑兵队列不费吹灰之力。

他的血『潮』戟,实在太克制狼骑兵了。

五十四公斤,四米五长度的大戟在他手中如毒龙飞腾,人、马、长戟浑然一体,所过之处涛分浪裂,没有任何狼骑兵能挡住他信手轻轻一击!

‘横扫千军’,并非简单用长戟一扫而过,而是在高速横扫中,利用『潮』汐波动配合特定手法,转动长戟拨弄重心,使得长戟上下跃动不休。

一戟之下,卷起血肉之『潮』,半径五米内一片狼藉。

‘杀戮十方’更是对付四面八方,倚强凌弱的杀招。

安德双手握持长戟中段,催动长戟四面八方高速旋转、抽打劈砍,简直就是一个活生生的绞肉机。

以‘横扫千军’起手清空一片,然后接‘波分浪裂’杀入人群,再变化‘杀戮十方’化身绞肉机,这三路戟法交错运用,安德如入无人之境,胯下战马大白的奔行速度就是他的杀戮速度。

如果狼骑兵中有勇士持重型武器,也许还能抵挡一二,可问题是狼骑兵的标配武器只有长刀——战狼的负重本来就比不上战马,又要保持灵活『性』,要是轮着狼牙棒,战狼也发挥不出灵活的优势了。

长刀这玩意,能挡住五十四公斤长戟吗?

沉重的长戟对轻飘飘的长刀,偏偏安德挥舞长戟的速度,比狼骑兵们挥舞长刀的速度还要快——尤其是刀还不够长,根本够不到安德。

安德从头杀到尾、一路血肉横飞。

整个过程,竟然没有一个狼骑兵能突破长戟的杀伤圈子,碰到安德一下。

————————————

珀薇安丝刚刚回头望了一下主战场,再回过头来的时候,顿时吓了一大跳。

刚才她扭头之前,五百狼骑兵如『潮』水滚滚而前,嘶嚎之声彪悍野蛮,结果就是扭头忘了一眼的功夫,再回过头来,狼骑兵已经完了?

杀猪都没这么快好不?

狼骑兵难道都是废物吗?转眼就死了一半?

高大的白『色』战马、烈烈飞扬的红『色』披风。

明明只是一人一骑朝这边奔来,可在背后血肉屠场衬托下,却让人有一种血浪滚滚涌来的错觉。

要知道,那可不是横排的狼骑兵队列,而是五队纵列的狼骑兵大队,除了边上两列幸存之外,中间的三列狼骑兵已经变成一地血肉,狼骑兵与战狼碎裂一地,看不见一具全尸。

“全体都有,附魔破甲枪,分散队形!”珀薇安丝尖叫,声音都有些破音。

对方已经冲的太近,精灵白马轻骑名闻天下的骑『射』技术已经没有发挥余地,只能依靠标枪——至于用长剑弯刀和这位红袍骑士近身肉搏?

看到那些狼骑兵的下场,珀薇安丝连想都不敢想。

精灵白马轻骑几乎是大陆上最完美的轻骑兵。

精灵白马轻骑的战马不叫白马,就叫精灵白马。

精灵白马带有稀薄的独角兽血统,拥有一定智慧,在精灵森林里,地位更类似于宠物——这是精灵德鲁伊们的生物实验成果,并非独角兽和马匹杂交造成,它们的耐力和速度,在所有战马中首屈一指。

精灵白马智慧较高、和精灵骑手配合无间,论起人马配合,整片大陆上,只有半人马能够胜过精灵白马骑兵一筹。

精灵白马轻骑身上的护甲,更是精灵森林的特产银丝藤蔓编织而出,论起防御力胜过皮甲、但是略差于锁甲,重量比一般皮甲还要轻一些。

他们远程用弓箭齐『射』、中距离用标枪投掷、近距离使用弯刀劈斩,还能迅速脱离战场准备第二次打击。只要不是在避无可避的地方正面对冲,重骑兵根本不会他们的对手。

两个精灵白马轻骑百人队分开左右、列成纵队向安德左右两侧奔行,其他士兵手持标枪严阵以待——双方距离已经不足以让全部骑兵展开队列。

他们并不准备和这位强悍的骑士正面交锋,只要到了合适距离,他们会投掷出手中标枪。

两侧各有百人,连绵不断的交叉『射』击之下,两百只标枪还『射』不死一个人?

而且这标枪每人仅仅配置一只、专门用来对付重甲骑兵的附魔破甲枪,能穿透重甲,杀伤力惊人。

能在片刻间消灭半只狼骑兵大队的强者,值得消耗‘附魔破甲枪’——反正杀了他以后,这枪还可以回收。

安德眼看着两队骑兵手托标枪,向自己左右两侧方向冲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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