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桓把做饭这件事想的太简单了,阿舒朝他说话的时候,他正忙得焦头烂额。
“就想看看你。”
荣桓手忙脚乱的样子很可爱,脸蛋红扑扑的,头发乱糟糟的,因着忘了穿围裙,衣服上蹭上好几块油渍。
阿舒与刘婶儿闲聊的时候,刘婶儿告诉她,男人要是愿意为了女人下厨,就说明这男人心中是有女人的,如今荣桓为了阿舒这般卖力地做饭,应是他的心中也是有阿舒的。
孤苦无依漂泊这么多年,阿舒终于感受到被人关心,被人疼爱,心尖儿上仿佛被一直柔软温暖的大手抚慰着,舒服极了。
荣桓聪明,第一次做酱香兔肉,只听着阿舒在一旁指点一二,做出来的菜味道鲜美,并不比阿舒做的逊色多少。
这饭菜是荣桓做给阿舒吃的,阿舒心中欢喜,拼了命地将食物往嘴里塞,生怕浪费了荣桓的一番心意。
吃饱喝足,便到了阿舒认字的时刻。阿舒坐在桌旁,看着高雅的笔墨纸砚,坐姿过于乖巧,仿佛有些紧张。
文字她见过不少,但觉得都是鬼画符,难懂得很,现在她就要学习这难懂得鬼画符,阿舒觉得她基本学不会。再说荣桓脾气臭,遇上笨笨的阿舒,他一定会气得睡不着觉的,说不定还会与阿舒大吵一架。
阿舒已经脑补着那些画面,人也越发紧张起来,手心儿竟是都浸出了汗。
“今儿我们学些简单的,就学数字,从一到十。”
荣桓摊开宣纸,拿起毛笔,轻而易举写下从一到十这十个数。
这些字笔画简单,看着也不难学,阿舒暗暗松了口气。
轮到阿舒自己来写,就简直比登天还难了。难不是难在认字,而是写字上。
阿舒虽会写自己的名字,但却不会使用毛笔,每次书写都是乱写的,这次跟着荣桓学认字,首先需要学的就是如何使用毛笔。
“阿桓,我手是不是坏了,它,它怎么总在抖啊?”
按着荣桓教授的握笔方法握笔,还没落在宣纸上书写,阿舒拿着毛笔的手就已经抖得厉害。
“我小时候刚学写字的时候,比你抖得严重多了。”
荣桓握住阿舒的手,顺着阿舒的力量,一点点将十个数字写到宣纸上。
“所以,你比我强。”
荣桓这话是在鼓励阿舒,可阿舒却信了,真的觉得自己其实还挺聪明的,虽然手抖,但也敢书写,尽管写的字很不好看。
“阿桓,刘婶儿说青塘县外的村户虽然不多,但也是有些的,这些人家大多不识字,我想着阿桓你有才学,教我一个也是教,教好多个也是教,不如我们说服这些村户,把他们家的到了读书识字年纪的孩子聚集起来,跟着你一起读书识字可好?”
夜晚,阿舒躺在床上,突然有了这个想法。
“这主意不错,明日我们就去这些村户家中找学生,顺带着再赚些私塾钱。”
这一个月荣桓享受到了自己赚钱的乐趣,能有额外的赚钱机会,自然会表现得更兴奋。
“我不是为了赚钱的。”
阿舒转了身,正视荣桓,一本正经继续说道:“穷人家的孩子生来就做辛劳的工作,连读书识字,依靠学识改变命运的机会都没有。富人家的孩子,从小吃香喝辣,有人伺候,恨不得刚刚学会走路,就有私塾的老师来教授各种技艺。我就是觉得这很不公平。”
阿舒委屈巴巴的模样,荣桓瞧着心疼,想着如果阿舒没有被拐卖,恐怕也如其他大户人家的小姐一样,念私塾,自小学习琴棋书画,更不用为了反抗亲手毁了自己的容貌。
“好,都听你的。”
荣桓将阿舒搂在怀中,轻声呢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