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角、桂皮……”
高顺把这时代能找到的香料写出来,之前经营天然居,对这些东西很熟。
看着香料名单,少女直接让侍卫去准备,很多东西都是药材,要去城里的药店去买。
又过了一会儿,兔子差不多了,高顺依旧用小刀片下来,然后装进盘子里。
又从火里去除野鸡,当他敲碎泥皮的时候,香气瞬间四溢,所有人都忍不住吸了吸鼻子。
“好香啊!”
少女闻道肌肉的香气,顿时扔掉手里的兔腿,直接扑了过来,抓起高顺刚撕下的鸡腿就要吃,结果被烫的尖叫一声。
“小心,还很烫!”
高顺一眼没照顾到,少女抬起小手不停地吹气,高顺此时已经看出来了,这丫头是个纯粹的吃货。
“拿手帕垫一下,或者晾一下,慢点吃,没人和你抢,那还有两只呢。”
高顺说完,突然感觉一阵杀气,抬头就看见侍卫们盯着他,仿佛再说就你多嘴。
叫花鸡能够流传后世,自然是十分不凡,这种烤法所有人都是第一次见,自然都是十分新鲜。
虽然味道可能淡一点,可鸡肉鲜嫩多汁,比直接在火上烤好吃太多了。
见少女吃的开心,高顺顺手拿起一片兔肉放进嘴里,所有侍卫顿时睁大了眼睛,仿佛看见了什么了不得的事情。
察觉到侍卫们的目光,高顺也觉得有些不对,他哪里知道,眼前的少女其实并不护食,却不喜欢分享。
这些猎物她吃不了,但必须等她吃饱了才给别人,她喜欢吃的别人不能碰,就像昨晚的羊肉。
然而高顺和少女一起吃,少女并没有阻拦的意思,当高顺把鲜嫩的兔肉递给她,少女也是直接接过。
这有点颠覆了侍卫们的认知,他们自从跟随这位姑奶奶,没少受折磨。
这位姑奶奶姓李名姝菡,是当朝永康候的妹妹,府里的那位男子名李诠,是周国永康候,在军中任职。
而李姝菡从小喜欢练武,骑射的本领比他哥哥还厉害,而且很喜欢吃东西,性格泼辣,导致她十六岁还没嫁出去。
这样的女子,不是什么大家闺秀,李诠一脉还不怎么显赫,否则李诠怎么会没参与这次讨伐,可见他这一脉的没落。
一只鸡吃了大半,再加上半只兔子,李姝菡满意的摸了摸肚子,这才看向侍卫们。
侍卫们忙活了半天早饿了,就等她这个眼神呢,得到了主人的同意,立刻开始吃起来。
除了李姝菡那只兔子,其余的都是他们自己烤的,而野鸡都学他的做法,三只野鸡根本不不够分。
看着侍卫们狼吞虎咽的模样,高顺笑道:“野鸡的肉质不如家养的鸡,处理不好容易发柴。
而且只用盐调味还是有些单一,如果时间充足,调料齐全,腌制后用荷叶包裹烤制,滋味更加别致。”
听高顺这么一说,李姝菡眼睛发亮,兴奋地说道:“那你今晚就做给我吃吧,就按照你说的做法做!”
高顺见她这般模样,有些忍俊不禁,下意识道:“吃这么多肉,难道你就不怕胖么?”
话一出口高顺就有些后悔,因为后世这可是禁忌话题,女生都不喜欢别人说她胖。
“胖点好啊,我兄长一直说我太瘦了,都没人要我。”
结果太出乎意料,高顺一时没反应过来,半晌才想起唐朝好像以胖为美,这种审美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的。
在看李姝菡,她这么喜欢吃,可是却不胖,一方面是体质原因,一方面就是她喜欢运动。
“呵呵,娘子身材婀娜,娉婷袅娜,多一分则肥,少一分则瘦,简直是完美身材,哪里还用长胖。
既然你想吃,那我做给你就是,只不过肉吃多了不好,烤制的食物对身体无益,还是要吃点青菜。”
高顺的一番话,顿时说的李姝菡满脸娇羞,她还是头一次听男人夸奖她,一时间有些不知所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