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情愉悦了,干什么都很给力,刘星学的很用心,进步快到程风都非常的吃惊,系统和程风此前一样,给了刘星这个小学徒六次机会,但是刘星在第三次试验中,就做出了合格的烧饼。
而刘星也是受到了鼓舞,天亮的时候,竟然已经有五炉的烧饼出炉了,个个金黄诱人,一看就是上品。
在刘星制作烧饼的过程中,程风和系统达成了又一笔交易,程风给刘星定做了两套服务生的男装,而且是大汉朝根本没有见过的套装,不过为了掩人耳目,程风反复要求,系统才在材料上使用了当时商贾人家穿戴的布料,至少掩盖住了好事者的眼睛。
不过款式则是月白的小领子衬衣,下面搭配的是蓝黑色的西装裤。程风还特意搞了一个深红的蝴蝶领结。这一身衣服,拿在程风手里,连程风都感觉非常的拉风,既有这个时代的粗布,又有前世的干练和洒脱,特别是穿给一个服务生,那是再好不过的装束。
刘星还要继续烤烧饼,被程风喊道:“刘星,出来试衣服,我给你定做的工作服,你看喜欢不喜欢?”
刘星兴冲冲地出来,干了一个多时辰的活,刘星的脸上红扑扑的,不过也因为干活,让刘星的神情中多了很多自然纯朴的喜悦。
女孩子天生对各种奇装异服没有抵抗力,刘星也不例外,而且各种风格的衣服,刘星是见得太多了,但是程风给的这一件,刘星从来就没有见识过,太奇怪的款式,但是刘星穿好了,在楼上的小小铜镜里照了一下,英俊潇洒的模样,连她自己都吓傻了。
虽然布料粗糙,但是刘星却是无比的喜欢。
程大哥这是怎么了?为什么送我这么好看的衣服?我是接受呢?还是接受呢?这样给一个女孩子送衣服,是表示喜欢我吗?
刘星的脸一下子就红透了,她已经到了怀春的年龄,虽然对于男女恩恩爱爱的事情知道的很含糊,但是异性相吸的本能也是时常萌发的。
现在不是最好的时机呀?自己是一个落难的公主,随时都会被官兵抓回去,一旦落入董卓之手,自己是绝对没有生路的,要是程大哥真的喜欢了我,那我就会害死他呀?
刘星越想越觉得程风的各种可爱,爱钱,说话霸道,不给她留面子,话多,知识渊博,看她的时候有点色,还有什么?对,牙齿很整齐,还很白,眼睛很有神,笑起来眼睛显得很小,但是很迷人、、、、、、刘星在大脑里将程风的所有特点概括了有一百多条,但是无论再混蛋的特点,在刘星最后的总结里,都惊讶的发现,那不是缺点,而是优点,而且是非常迷惑人的优点。
我这是喜欢上他了吗?明明是很坏的毛病,比如他爱钱,一看到金子眼睛就会发光,整个人都变得傻乎乎的,但是,他是为了小雨,才喜欢金钱的呀?这么说,他是有深重的爱心,而不是爱钱??
刘星就是如此在心里给程风不停的加分,然后觉得程风才是天下第一好男人,是自己的真正的保护神,以后自己会给他做老板娘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