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恒这回是彻底的没主意了。
抱着膝盖坐在床上,他直着眼睛垂着头,盯着地面上的一点发呆。是要叔叔。还是要小黛?两个都想要,这两个要是一家的人就好了。
从小就想娶小黛,仿佛是在还不懂得什么叫做爱情的时候,就已经爱上了小黛。一爱爱了这么多年,这感情是能轻易割舍得下的?小黛近在眼前的时候,还会被叶金童之流的公子哥儿勾搭去,小黛若是离了自己、忘了自己,那还不转眼就成了别人的妻子?
而且她如今也长大了,不再是当初的小女孩了,她偏还生得美丽。自己看得出她美,别人会看不出?自己和她又没有定过亲。她身上又没有盖上自己的印章。早知如此。他也许会设法让生米提前煮成熟饭,让那个女人不得不把小黛嫁给自己——嫁给自己,就是自己的人了,就会随着自己留在天津了。
“要不然,我真跟着他们走?”他忽然想。
自己毕竟是那个女人的亲儿子,而且这么大了,又不是累赘人的小孩子,和她一起走,路上想必也不会招她的讨厌。自己到时候一方面可以照顾管束小黛,另一方面。如果需要的话,他也可以给那个女人帮一把手。小黛他爸自从出狱之后,一条腿始终是有点瘸,逃难路上是要卖力气的,十八九岁的自己,应该总比那个一身旧伤的瘸子强。
想到这里,玉恒忽然感觉到了自己的重要性。伸腿下地环顾四周,他越想越觉得自己应该跟着小黛一家一起走。自己离不得小黛,那一家子也离不得自己呢!
但是,临走之前,自己至少得向叔叔打声招呼。这声招呼可怎么打?第一句话可怎么说?直接告诉他“我要跟小黛一家走了”吗?那可真是狼心狗肺了,叔叔对小威和颜悦色,自己看了生气;如今自己直接跟着亲妈跑了,叔叔又会是什么心情?
将心比心,他再混蛋,再不听话。良心还是有的,或许不多,但是对待最亲最爱的人,是有的。
这样一想,玉恒一屁股又坐回了床上。抱着膝盖向旁一倒,他像块石头似的滚到了床里,身体是分外的僵硬迟钝了,一颗心却是从未有过的敏感柔软,一跳一疼,一跳一疼,简直要让他喘不过气来。
但他心里也明白,自己其实还是想要和小黛一起走的——不是不爱叔叔,不是狼心狗肺,而是叔叔的诱惑力,实在是比不过小黛。
可是把这一点想明白了,他就越发痛苦了——说来说去。这不还是狼心狗肺吗?还不是为了个姑娘,把叔叔抛弃了吗?
玉恒想到这里,一翻身爬了起来,忽然很想去见叔叔一面——如果见了叔叔的面,自己还是忍下心离开,那么,他就真走,他就真离开。
玉恒说走就走,趁着天还亮着,他出门拦了一辆洋车,匆匆的直奔了日租界。不知道是怎么搞的,街上的人竟然会有这么多,挤来挤去的不知道是要往哪里去,还有许多是背着行李的,一看就是从城外涌进来的乡民。并不是很长的一段路,然而被洋车夫走成了万水千山,等到真正进入日租界时,天已经擦黑了。纵阵协划。
这个时候,玉恒想自己就只能去何公馆寻找叔叔了,那可不是个他爱去的地方,但是不爱去,硬着头皮也得去,大不了不进门,只在门外和叔叔见一面也行。
可是,在经过商社大楼的时候,他偶然向上一瞧,忽然发现何养健的办公室还亮着电灯。
慌忙让洋车夫停了下来,他扔下零钱就往楼里跑。一鼓作气上了三楼,果然,他在办公室内找到了何养健。
何养健独自一人坐在办公桌后,正在喝一壶热茶,看起来是个无所事事的样子。忽见玉恒来了,他有些惊讶:“你怎么知道我在这里?”
玉恒见了他,心中稍微平静了一点:“我不知道,我本来是想去你家的,结果路过这儿的时候,看见这屋子里还亮着电灯,就跑上来瞧瞧。”
然后他问何养健:“你怎么不回家?”
何养健被他问住了——为什么不回家,他也说不清楚,他的家当然是很舒适的,但是清清静静的在办公室里独自喝上一壶茶,他觉得也很不赖。换言之,他那个看起来很美好的小家庭,对他其实是没有什么吸引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