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明王阵LV+2
物理,魔法伤害+10%(初
血之狂暴攻击力+10%(初
缀词:此剑过于强大,已经无法用普通的词汇进行形容。
梵风举着比自己都要高的魔剑,剑柄上血骷髅印轻轻闪耀,那一道道可怖的冥炎呼哨窜灭,即使布万加之流的强者也得小心避让,免得让烧着,梵风暗暗思忖,基础属性和特效方面显示的是初级,难道说,往后还有高级,究极之说?也就是说自己这把魔剑拥有进化的本领?
而钝器达人布万加看完属性,深吸了口气,迟疑道,“这个,我还真的不是很清楚,我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古怪的兵器,以我对神兵的看法,我觉得它应该还不是完全体。”
奥尔卡在一侧接道,“对,我也觉得是,应该需要某些材料进行添加,才能让他恢复全盛时期的威能。”
提到某些材料添加,梵风的心又开始滴血了,添加材料是魔剑!是魔剑阿波菲斯!
想一想小小风那把魔剑,梵风到手花了几乎快三千七百万M国币,三千七百万啊,梵风这种走在大街上连一顿肯德基都不舍得吃的人,这比杀了他都难受,而想到这把剑以后还要吃更多的魔剑,梵风差点昏厥过去,果然一分价钱一分货,不过老子现在刚刚把冰龙给收拾了,现在麽……
梵风抬起了头,看向了冰龙的巢穴,看着不远处冰峰交叉的半空龙巢,那一道道萦绕的金币山和飞幻的金闪闪的车轮装饰品,这些有不少甚至是查尔斯我主时期的古董品,这样的古董品要是拉出去,绝对可以卖个大价钱啊!
而就在这时,突兀的头顶传来一阵急声。
“小子!快让开!我要降落了!”
梵风听到这话,看也不看,朝着头顶劈了过去。
“嗷——呜!”一只大蜥蜴惊慌乱叫。
那加百利更是急声道,“梵风!你个混蛋,自己人,我是你加百利老哥,不要开枪!”
梵风缄默的手持魔剑,自己不远处一个肤色黝黑健壮的红衫剑士,身披巨大披风,手持巨剑哈哈笑着,大有项羽扛鼎的风范,他的背后,一只七八米高的巨大带翅膀的绿色大蜥蜴趴在地上,累的双眼虚圈儿,而那蜥蜴的背上挂着一个满满的包裹。
没错正是加百利和他的坐骑亨特,加百利拍着身上的灰土,冲着梵风做拥抱姿势,“亲爱的风,我们太久没有见面了,我真的是想死你了……”
加百利和梵风大把的抱在了一起,不住的嘘声叹气,“真的是怀念啊,转眼一过,你可从当初打个雪猩猩晃三晃的小小勇士飞快的成长了一个能够灭掉冰龙的存在,真的是时光飞逝,让人叹息,这一次见到老哥是不是有一种意外的惊喜?”
梵风面色冷漠,吐出来两个字,“没有,让开,我要去拿冰龙的宝藏。”
加百利急忙的后撤,梵风大步走在冰山小径上,不多时候梵风到了那冰龙巢穴附近,刚刚靠近,梵风就嗅到了一股恶臭味儿,那股子恶臭夹杂着血味儿的剧烈气体,堪比毒气炸弹,差点把梵风直接熏趴下了,梵风急忙捂住了鼻子,朝着下方看去,那宝藏的旁侧一个隐晦的冰谷里,一大片各式各样的巨兽,巨鱼的血肉残羹,还有冰龙的排泄物,密密匝匝……
“呕——”奥尔卡已经忍不住了疯狂的吐了起来。
加百利看到梵风这个模样,似乎看到了机会,“风,你听我说,这么多的宝藏,这么多的宝贝,你要是全部搬出去,这万年雪山深处往外,路也不好走,就算出去了,这些被冰龙尿是,秽物给脏了这么多年的,价值其实没有你想象的那么大……”
加百利什么意思?
梵风用脚趾头也能想象的到,无非就是截胡,讨一杯羹,冰龙萨卡斯存在这么久,一样的冰龙的宝藏也存在很久了,但是一直以来没有人挑衅冰龙,除了自己,自己也是侥幸,先是波托斯附体,然后金闪闪附体,利用了两个超级打手NPC才胜了冰龙,冰龙刚趴下没动静,另外一边加百利就从天而降,这个奸商来的可真是时候啊。
梵风抿着鼻子,看向加百利道,“关于财宝的运输,我已经想好了,班图族勇士带路,我珈蓝公会每天派一千个人来回搬运,花不了太多时间,至于这个脏污,就地清洗,把冰川和雪山的水融化了,就地清洗,加百利你应该知道,黄金永远是黄金,就算它很脏,很多人也是把它捧入怀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