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苇荡刺杀之后,刘煜所做的事情虽然有违礼法,但是真的是救人心切,他是太担心自己了,甚至为了就自己都不顾自己的安危,为了祛除血毒甚至都肿成了猪头也在所不惜,诚然是自己先救了他,他也应当为救命恩人付出回报,只是他以州公之躯为自己的安危而抱着生命危险,实属难得,这天下又有哪一个王族、皇族如此呢?只怕可能只有刘煜一人吧。之前是对他充满了愤恨,因为他的轻薄辱没了自己的清白。相处厚发现了他的有趣,因为他总是一脸笑意甘愿忍受自己的一切。愤恨、好奇、怜惜、心疼,和笙的内心有了很多的体会,也发生了许多的变化,刘煜闯入了她的梦,之后便是一发不可收拾,从那时开始,即使未经世事的和笙也明白自己的内心发生了变化…
刘煜自从那日和笙一袭红装出现在自己面前开始,那道倩影便如同嵌入他脑海之中一般,恋恋不忘、朝思暮想、恍然入梦、喜不自胜,那一刻的刘煜才明白了什么叫做“一见钟情”。发现和笙中毒的那一刻,他无比的紧张和自责,如果不是自己那么自负,如果不是自己的疏忽,和笙不会受伤不会中毒不会陷入这样的险境,为此他甘愿为和笙祛除血毒,更因此变成了个猪头,他开始靠近和笙,不断的出现在和笙眼前,陪伴她、宠溺她,同她分享一切,为她承受一切。年少的贻清并不懂得爱是什么,但是他觉得对于和笙的那份情就应该是爱,因为喜欢这个词已经不能完全的形容他对和笙的情谊,怕是只有爱这个字眼才能形容了。
和笙对他来说就像是评书之中的祝英台、织女、白素贞,不对,白素贞是妖怪,那就是杨贵妃,还有陈圆圆,呸,更不对了,陈圆圆是那啥楼的工作者,怎么能用她来比喻和笙呢,那就是潘…,反正在刘煜眼中和笙就是他爱情故事中的主角,绝对的主角,只有这样的人才能成为自己的伴侣,成为母仪天下的莒国王后。
而如今,和笙说完之后刘煜自然也听出了和笙声音之中包含的情绪,“我要离开白麓离开鄞州了”,刘煜在和笙面前极少用到“本公”这个词,而是更多的用“我”这个字眼儿,连刘煜自己都说不清楚这是什么原因,但是就是觉得用“我”这个字更好,“去了国都之后怕是不太可能到这里了,而且在国都也面临不少的困难,但是我希望…”,刘煜说到这里有些犹豫,他偷眼观瞧和笙,发现和笙正看着自己,刘煜便鼓起勇气说道,“希望你能和我…和我去国都,我想让你做我的王后。”
看着刘煜望向自己那一脸紧张还饱含着期待的表情,和笙笑了,像是秋日中的温暖的太阳,像是高悬天空皎皎明月,像是这世间一切的美好。
就在刘煜话音刚落之时,和笙看着刘煜轻声的说道,“我愿意,即使是个宫女。我不在乎什么王后、妃嫔。”
刘煜显然没想到和笙会这么快就答了话,更没想到和笙会说出“即使是个宫女”这样的话。
正当刘煜兴奋满满,无比激动的时候,鱼竿一阵颤动,刘煜赶忙使出浑身的力气拉扯鱼竿,而一旁的和笙也同他一起拉着鱼竿,鱼儿就这样被他们从湖中拽出,那一刻鱼儿飞出水面,身上的鱼鳞被阳光照耀着闪烁着银色的光芒,它挣扎时带起的水花也飞在空中、散在空中如同雨滴般的清新动人,望着鱼钩上的那一尾鲈鱼,刘煜同和笙相视一笑,那是紧张后的释然,是犹豫后的惊喜,是成功后的喜悦。
是爱情降临时每一个人都会有的那份无法形容的百感交集的情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