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战国时代开始,国家治理便一直是统治者们所面临的重要课题,国家治理的程度和效果也直接关乎到国家的兴旺和存亡,几乎历朝历代的统治者们都费尽心思的寻求变革,而这种变革也在历史之中留下了不少惊世骇俗的浪花儿,成功的那些改革者往往在当时就享受到了无比的荣耀和财富,更是得以在青史留名,而那些失败的往往在当时就直接被当权者杀害,甚至在后世也遭人嘲讽和指责。
废井田、重农桑、奖军功、实现统一度量和建立县制等一整套变法求新的发展战略,使得战国时代的秦国便因为“商鞅变法”而逐渐强大,最终在战国七雄当中脱颖而出,大秦帝国结束了自春秋开始的诸侯割据局面,作为那个时代之中最成功的变革,“商鞅变法”也被视为是中土历史上最成功的的变革之一,至今依然为人称道,甚至在一定程度上“商鞅变法”的模式也一直被后世推崇和学习。
北宋王安石时期,王安石发动了只在改变北宋建国以来积贫积弱局面的一场社会改革运动,因为是从北宋熙宁二年开始,到元丰八年为止,因此也被称为熙宁变法、熙丰变法。在这场变法之中,王安石以发展生产、富国强兵,挽救宋朝政治危机为目的,以“理财”、“整军”为中心,涉及政治、经济、军事、社会、文化各个方面,是中国古代史上继商鞅变法之后又一次规模巨大的社会变革运动。变法一定程度上改变了北宋积贫积弱的局面,充实了政府财政,提高了国防力量,对封建地主阶级和大商人非法渔利也进行了打击和限制。但是,变法在推行过程中由于部分举措的不合时宜和实际执行中的不良运作,也造成了百姓利益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害,如保马法和青苗法等,加之新法触动了大地主阶级的根本利益,所以遭到他们的强烈反对,元丰八年因神宗去世而告终。
就如同是上边提到的“商鞅变法”和“熙宁变法”一样,在漫长的历史长河之中,在中土各王朝、各时期所发生的这种变法层出不穷、比比皆是,当然其结果也同样各有不同,成功者有之,失败者也同样存在。
对于澹国覆灭后的被称为“四国时代”的历史时期而言,变法更像是每一位帝王都要做的功课一般,几乎各国每一位新任的帝王都会进行一场变革,当然这其中也有一些变革看起来更像是笑话。
莒国熙和君刘煜同扈国洪昌皇帝司马云明,年纪都不大,都算是临危受命,甚至两个人登基的时间也就相隔不到半年的时间,所以面对着莒国和扈国的变革运动,无论是同时代的人们,还是后世,多习惯将两者放在一起进行比较,最终结果几乎是一边倒的。后世对于扈国洪昌皇帝司马云明进行的这场变革评价普遍是很低的,在史书上的记载也多以讽刺和批判为主,原因实际上很简单,那就是整个变法存在着大量的漏洞和问题,使得这场变法对扈国的国力非但没有提升,反而是因为这场变法所产生的乱象,导致扈国的国力被重挫,也为后续的四国之战的结果埋下了伏笔。而与之不太相同的是莒国的变法却显得更加成功一些,这场后世称为“熙和变法”的改革运动,更一次的奠定了莒国在中土四国的地位和实力,也为后续四国战争之中莒国异彩纷呈的表现打下了扎实的基础。
那么在这场被后世普遍批判的“洪昌变法”之中,扈国洪昌皇帝司马云明到底做了些什么呢?如果说洪昌皇帝司马云明刚刚上任、年纪较轻、毫无经验的话,那么偌大的扈国朝堂之上就没有任何一名大臣看出问题么?为什么他们不阻止或者劝说这位皇帝呢?
首先,最让后世抨击和诟病的,就是洪昌皇帝司马云明颁布了《贱籍条陈》,在士农工商之外又确立了一个贱籍,将贱籍描述成为了一种社会之中时代地狱普通人的特殊社会阶层,规定贱籍乃世代相传、不能有所改变,不能参加科举,不能担任官职,不能够知土地田产,同时还规定身负贱籍之人不能同普通民众通婚。就此也形成了乐户、疍户、丐户、惰民、伴当等在内的贱籍阶层。
《贱籍条陈》的颁布在扈国引起了轩然大波,朝堂之中更有二十几名大臣以死劝谏,但是这并没有能够改变洪昌皇帝司马云明的想法,这二十多名大臣也算是白白的浪费了性命,不但如此这二十多名大臣的家属、亲眷也都被纳入了贱籍,成为了《贱籍条陈》颁布之后,最早一批被认定为贱籍的人群。
在《贱籍条陈》之中列出的乐户、疍户、丐户、惰民、伴当,都代表着什么意思呢?
洪昌元年,在礼部治下成立了一个教坊司,这不同于礼部的乐坊司,乐坊司是负责清点及迎接贵宾演奏乐曲事务的,终有众多的乐师和舞师,教坊司虽然也存在着乐师和舞师,但是实际上她们也被悄悄的称之为女乐,因为她们不但为看客表演乐曲和舞蹈,更向看客一览无遗的展示着最原始的魅惑。而最初成为乐户的便是在洪昌初年洪昌皇帝司马云明登基之后,那些被司马云明杀害的皇室宗族的家眷和仆从,当然也包括曾经反对过司马云明的官员。
乐坊司并不是仅仅在建安城存在,实际上在《贱籍条陈》颁布之后,整个扈国的各州县都建立了自己的乐坊司。此后,大批官员在官场失势后被杀害,而他们的妻女往往都被送到了乐坊司,成为了其他官员召集即来、挥之即去的女乐。而有些女子因为生的貌美,而成为了某些官员们猎奇的对象,甚至因此为家人招致飞来横祸,最终沦为乐户,成为了官员们的玩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