角落里,一个头戴斗笠,姿势雄伟的人站起身来,指了指那两人的桌子,轻声道:“那桌也一起结了。”
还未等两人回过神来,那人便一人一剑离了酒馆,潇洒如风。
他摸了摸自己的下巴,也许每个刚长胡子的男人都会习惯性的这么做,胡子长出来了便用刀去刮一下,结果却发现刮的越快长得越快。
再看镜中的自己,早就没有了稚气的样子,有的只是一双索然无味的眼睛,看自己觉得无趣,看别人更是如此。
这时再有一个人凑到你身旁不合时宜的喊一句‘大叔’,你才会不由自主的笑着感叹道‘啊,原来我已经老了。’
成了大叔是什么感觉呢?腋下会很臭,胡子会很硬,随便扭一下身子骨头都能咔咔作响,明明心里记挂着很多事情,却还是要劝自己慢慢来,不要急,最重要的是,一定要经常笑,不管笑不笑的出来,看见人说两句话就得笑出来。
如果说少年是一阵孤高冷清的风,那大叔就像是春天照耀万物的太阳,可以容纳一切,不管什么人总能跟他处的来。
或许人在每个年纪都是不一样的,或许人在每个年纪又都是一样的。不一样的是待人接物的方式,一样的是心性,越是入世深,他便越喜欢好人。
吴落甲不由自主的摸了摸下巴,温和的一笑,他最近这几年每日都要与酒为伴,从原先的一口就醉到现在的四两,就算实在喝不下了也会逼着自己喝,因为醉了的感觉真的很舒服。
他可以忘掉很多事情,亦可以想起很多事情,痛苦会减弱,快乐会纤细的动人心弦。
当他第一眼看到那两个小家伙的时候还是两年七个月零五天的事情了,那时他趴在墙上哭了,随后便是一夜宿醉,像条野狗一样躺在了街头。
没有一个父亲是不希望能亲手抱一下自己的孩子的,将那稚嫩的小手轻轻地碰一下,亦或者亲吻一下孩子的面庞。
他都想去做,还有终日以泪洗面的薛小姐,日渐憔悴的薛小姐,他知道,这一切他都知道,每次急的心口都在作痛的时候他劝自己要忍住,不能出现在他们面前。
他被一个曾经自己最厌恶的人救了,连着几个月相处下来,却发现那人并不可恨,只是傻得像一个孩子,就如同当初在李天笙面前的自己一样。
这几年里,他慢慢的把那些自己不能理解的事情理解了,虽然心里还是不认同,但大抵还是知道了人家为什么会去那么做,会去那么想。
想得越多他就越明白一个道理,做过的错事不会因为你做了一件好事而改变什么,纵然是再怎么穷凶极恶的盗匪,他们回到了家,望见妻子和孩子,还是会露出丈夫与父亲的微笑,人都会有柔软的一面。
他明白,所以即便是龙熙泽救了他,他也不会原谅龙熙泽,但他是没有办法对自己的救命恩人出手的,所以他离开了万花谷,只身飘零在江湖中,他身上的白缨毒并未全解,此刻的他只有一个心愿,那便是活下去,至少在这一段时间内要用这个不成器的身体为自己的孩子再多弄一些东西,不管是吃的还是穿的,只要能给的,他全都要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