殷清风与黑旋风顶了一下脑门,收起哀伤的心情,转身说道“帮将军掘一个坟墓。”
“喏!”
王雄涎再次苦咧着脸应道。
殷清风陪着敬德,亲手埋葬了被殃及鱼池的战马。
在现代,有很多喜爱动物的狂魔。
他们喜爱动物的理由千奇百怪。
有因为孤单的、有为了炫耀的、有追逐时尚的、有真心喜欢的
在他的童年,有一只陪伴他长大的土狗。土狗是爷爷收养的流浪狗,它没名字,它通人『性』。除了夜晚,土狗都跟在他身边。
他被爷爷『逼』着学书法、学太极拳,土狗就安静的趴在地上,一双狗眼,时刻放在他身上。
土狗很乖,无论他怎么欺负它,它都是一副很开心的样子;土狗很凶猛,除了家人之外,不论谁接近家宅半步,它都冲上去撕咬。
小学六年暑假,他回老家看望爷爷『奶』『奶』,土狗没有迎出来。
土狗被人杀死了。
他哭了,为一个亲人的离开,哭了;为一个朋友的离开,哭了。
从那以后,他不敢再养狗。
他怕。
他怕那种失去亲人、失去朋友的滋味。
后来,他的姐姐养了一只猫。
他不喜欢猫,他把猫装在口袋里,坐公交车到了终点,把猫扔下。
第二天,被抛弃的猫,冻僵在他家的门外。
从此,他不敢再养小动物。
有人说,人,也是动物,只不过,人,会思考。所以,人,比其他动物高级。作为高级的动物,有权利饲养低级的动物。
他不知道这句话对不对。
如果可能,他更希望,能与其他动物交流。他更想知道,它们的喜怒哀乐。
但是,他怕。他怕了解的越多,越伤心。
渐渐地,他有些孤僻。
幸好,他的体质不错。他去了体校。
幸好,他的智商不错。没有凭着体育加分,就考进了帝都的名校。
青春的荷尔蒙、父母给的基因,他在花痴的眼里,是校草。
一天,酒醉,索『性』逃课。四个女生,来送饭。
关闭心门的他,不知她们为何来送饭。
宿舍的老大说,“老二,你长着老二,不是为了打球、泡网吧、喝酒,是为了妞儿!”
从此,异『性』不如狗。
喜欢了,多相处几天。不喜欢,提上裤子,从此是路人。
很风光,学校没人不知道他,也没女生逃过他的。
直到,他在电梯前,有一个窈窕的女郎说“只有花痴的女人,才会喜欢无知的小白脸。”
从那以后,他开始慢慢找寻自我;从那以后,他慢慢醒悟自己的荒唐过往;从那以后,他懂得珍惜;从那以后,他再次封闭自己;从那以后,他重新成长!
月眉,从见到她第一眼,从他意识到他穿越了,他就把心领的慰藉交给了她。
白雪,一个不能用语言交流的朋友,出现在他在大唐的时空里。
或许是因为经历过难以置信又无法解释的穿越,在看到她的那一刻,曾经的阴影似乎不见了。她的美丽,深深吸引了他。
从救下杜伏威的『性』命开始,到他参与到夺嫡的这一切经历,从决定改变祖先的命运开始,到亲自带领梧桐山庄的百姓开始新生活,他觉得他的心境提高了不少。
黑旋风,是另一个打开他心结的“人”。让他从新开始审视生命的意义。
刚才,因为他的失误,一个美丽的生命,瞬间就消失在他的眼前。要不是有这穿越的经历,他可能还像当初那样,抗拒一切的生老病死、畏惧生命的消失。
但是,生命毕竟是生命,不管以何种方式结束,都难以让人坦然相对。
今天,一个生命因他而消失,他日,他要千万倍的偿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