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颜氏族人看向殷清风的时候,他恭敬的说道:“若非有殷侯的提点,周至今依然自喜于过往。”
颜氏族人又看向马周。“就算你得到他的提点,也不用说什么“自喜于过往”啊~~~你现在不喜了,那我们呢?你是想说,我们还在自喜呗?你是想说,这《论语》的注释就无可更改了呗?”
马周不在意是否把人给得罪了。他从下定决心追随殷清风后,时刻提醒自己要获得殷清风的认可。殷清风能把《论语》的文勋给他,也能把《孟子》《大学》的文勋给他,更能毁、了、他!
所以,天大地大,殷侯最大!
恭维完殷清风后,马周说道:“按照周以前的理解,这一则如同学子入学,夫子给他们训话,训话的内容主要是讲学习的快乐。
第一乐是个人的快乐:你们来到我的门下,听我传道,按时复习,乐在其中。第二乐是和同学在一起,你们不光自己学,还不断有人慕名而来,成为你们的同学,弦歌一堂,岂不快哉?
第三乐是师门以外,别人不了解,千万别生气,因为你学习的目标,是成为君子,学习是为自己学,别人不知道,你也照样是君子,你有君子的快乐,内心的快乐,不也很好吗?”
但是,如果这么解读,那就把“时”、“习”、“知”、“愠”四字都解释错了,对全章主旨的领会也就不准确了。”
颜氏族人既有些自愧他们就是这么理解的,又期待马周接下来的解释。
“人们都如此“误读”,主要原因在于只是一句句地孤立求解,未能用孔圣师的“学”的概念在这三则里统一来解读,也没有联系本篇其他则和其他篇来解读。
殷侯曾对周说过,本篇既然被称之为《劝学篇》,世人理应准确理解何为“学”。只有知道“学”为何意,才能懂得接下来孔圣师要表达什么。
殷侯的结论是:孔圣师所谓的“学”,是指学习做人的道理。
《学而篇》第十四则:“子曰:‘君子食无求饱,居无求安,敏于事而慎于言,就有道而正焉,可谓好学也已。’和《学而篇》第七则子夏说过‘贤贤易『色』;事父母,能竭其力;事君,能致其身;与朋友交,言而有信。虽曰未学,吾必谓之学矣。’
这两则与第一则遥相呼应,极好的验证了“学”的本意为学习做人的道理。
所以,认为这一章所说的“学”是泛指一切学习活动,恐怕脱离了孔子的本意。
既然“学”是学做人的道理,那么,“时习之”的“习”就不会是“温习”之义。因为掌握这种道理主要不在于“记住”什么,简直无须担心忘记而“时习之”;这个“习”应解读为“实践”。
“时”也不是“按一定的时间”,或“随时”、“时时”的意思,因为实践一个做人的道理,是不可能预先排定时间的,没有出现特定的情况,又不是故意炫耀的话,就不能进行;所以这个“时”理当是“时机”的“时”。
“时习之”是说一有机会就实践之。”
“实践之”?难怪殷清风之前会说“格物致知”呢。原来根源在这里啊~~~
“这一则作为《论语》首章,孔圣师的本意只想告诉世人“悦”与“乐”的前提明显是“学”。学习做人的道理会“乐”、学到了做人的道理会“悦”。否则,何谓之劝学篇?”
颜思鲁感到万分沮丧。
到底是颜氏的传承曾经断过,还是某个先祖曾篡改过经义,还是颜祖回当初领悟就是错误的?怎么感觉这马周的解释才更符合孔师之道?
“如此,学了做人的道理,又一有机会就付诸实践,这样自然品德与才学都不断进步,不仅自己感到欣慰,别人也会嘉奖称赞,从而人望越来越高,以至盛名远扬,远方的人也慕名前来求教、结交了。
“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也不是必然的,于是孔圣师又提醒说:即使没有人来求教结交,亦即名气还不够大,也不必懊丧生气,这样表现才算得上真君子。
这就是最后一句“人不知而不愠,不亦君子乎?”的意思,这句话中明显蕴含着“学”的真正目的:理当是争取成为君子。
由此可知,把“人不知”译作“人家不了解我”,又是误译:这“人不知”,乃相当于在《学而篇》第十六则、《季氏篇》第三十则和卫灵公篇》第十九则中三次重复的“人之不己知”,和《卫灵公篇》第十四则中说的“莫己知”。
那四则的内容可归结为“不患人之不己知,患其不能也”,故含义是:要是没有远方的朋友来,说明自己知名度还不高的话。又,可见三个“不亦”都是语气词,前两个表示加强的语气,后一个表示委婉的语气,都不能译作“不也”。
所以...”
马周有种意气风发的感觉:“殷侯说,此《学而篇》第一则的解读应该为:人,首先要学做人的道理,再时刻去实践它。当一个人的德行到了,自然就有人慕名而来向你学习请教。如果没人来,也不用沮丧,继续坚持学习坚持实践就好
同样,当有人向你请教向你学习,也不必沾沾自喜。要知,天道之道无穷无尽,吾等得到的也不过是沧海一粟罢了。
此,为劝学之精要!”
颜思鲁慢慢合上眼帘。
他能反驳什么?对比马周的解释,他认为的“学了又时常温习和练习,不是很愉快吗?”那些真的是落与下乘啊~~~孔师为一代圣师,怎么可能说出如此下乘的言语?
一定是有人篡改了颜祖回留下的经义!否则,颜祖回“年十三,入孔子之门。”十八年的时间都跟随在孔师身边,如何会误解孔师之言?
殷清风知道颜思鲁等人在纠结什么,又为什么而痛苦。他很想对颜思鲁说,你们不应该尊崇那个老不死的,你们的老祖宗就是他害死的。
颜回自幼家贫,但聪明好学志向远大。孔子经常夸奖他,要同学们向他学习。
可是,就是这样一个杰出的人物,仅仅三十一岁,便死在孔子的手里,这不能不是中华民族的巨大损失。不然的话,后人不会只说孔孟之道,而要说孔颜孟之道了。
颜回是一个又听话又懂事,学习又刻苦的好学生。对颜回来说,老师的话,就是他的行为准则,贯彻起来保证不走样。他不会让老师有半点失望,以超出常人的毅力,克服学习中生活中的种种困难。
孔子对身边有这样的学生非常骄傲,他激动地在全体学生大会上表扬颜回:“贤哉回也,一箪食,一瓢饮,在陋巷,人不堪其忧,回也不改其乐!”
颜回的生活就这样被孔子的这句话锁定了,定型了。你是颜回吗?好,是颜回就要喝凉水,居陋巷,饿肚皮,睡凉炕,还必须强颜欢笑,做快乐状,不改其乐。
有人愿意过那种贫困的“人不堪其忧”的生活吗?
颜回也是人,他也同样不堪其忧,但他只能努力学习,拼命读书,目的就是要改变自己的贫困。
古人读书的目的就是要出人头地,就是要荣华富贵,就是要学成文武艺,货与帝王家。人们常说的“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千钟粟,”道理是那样地浅显,颜回岂能不懂?
颜回属于学生当中的贫困生,孔子应该了解这一点。所以,他应该千方百计解决颜回的困难,或发动同学资助一下颜回,捐献一点爱心,或把学费减免一点。可是孔子没有那么做,而是不合时宜地把颜回树为居陋巷而不改其志的典型。
一个人一旦成为典型,问题便会接踵而来,走入典型的怪圈不能自拔。有的同学本来很有钱,想资助一下也不能了,就是颜回自己也不敢要了,只能是老老实实地不改其乐,做一个过得硬的典型,不能让老师失望。饿得饥肠辘辘也乐,病得爬不起床也乐,结果就“乐在其中”地撒手人寰了。
可是孔子自己却不这样,《论语》中说他“食不厌精,脍不厌细。食饐而餲,鱼馁而肉败,不食、『色』恶不食、臭恶不食、失饪不食、不时不食、割不正不食、不得其酱不食、肉虽多不使胜食气。唯酒无量,不及『乱』。沽酒市脯不食。不撒姜食不多食。祭于公,不宿肉。祭肉不出三日,不食之矣。”
如此多的讲究,如果拿出一点点给自己的学生,颜回也不至于饿死。
所以,像孔子这种人实在可恨至极!要人家艰苦奋斗,自己却享尽人间富贵。自己吃得肥粗老胖,一直活到七十三岁,搞得颜回只能保持典型安贫乐道的形象。
颜回死了,孔老二假惺惺地放声大哭,“天丧予!天丧予!”可是,任凭他如何呼喊,颜回也是听不到了。
哎~~~颜回啊~~~你的死毫无价值!你满足了孔老二的需要,成全了他的名声,成为他教育成果的一个点缀,用自己年轻的生命为他爬上圣人的神坛做了一级结实的台阶。
颜思鲁等人可不知道殷清风因为痛惜颜回的早亡而腹诽他们心中的孔师。
“老夫向马郎君请教,第三则‘巧言令『色』,鲜矣仁!’”
颜思鲁不甘心。
第一则他败得心服口服,但他不信马周,或者说是殷清风每一次都是对的。哪怕他能驳倒马周一次,他这七十余载也不算白活,他也能为颜氏子弟多少找回一些颜面。
清风的古文知识,都来自于中学课本。勉强写完这一章,以后争取不要再写经义辩论的内容------清风写得勤苦,读者君还不喜欢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