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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八 十章 笨拙小贼(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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殷清风冲着李世民的背影撇撇嘴。

不嘚瑟了吧?不显摆了吧?被怼了吧?难受了吧?

哎~~~怎么就像个小孩儿似的?你生气了也可以怼我啊,怼不过可以砍我啊~~~往那一坐还一扭身算什么?你以为你是小妹妹等着哥哥我去哄你吗?

见李世民半天也没转身的意思,殷清风就更无奈了。

虽然当他得知李世民来登门的时候,心里嘀咕着李世民来的目的。但后来李世民的表现,尤其是在“争家产”这事儿上,让他感觉到了李世民的善意。

这是好事。

所以,他不想破坏气氛。

可后来的变化,的确出乎他的预料。

乌木的事儿和英文字母,是都要老老实实讲实话的。

首先,李世民不是傻子,有察言观『色』的本事,能分清真话和假话;其次,若是他说了假话而李世民又察觉到了,其后果比说真话可严重多了。

既然要说真话,英文字母这件事就瞒不过去。而且,他也不想再隐瞒下去。

他以后是要实行七年或八年义务教育的。

老师的人选,就来自于现在梧桐学堂里的那些学生。

不需要他们对经义有多深的理解,只要把最基础的知识传播出去,就是他和他们最大的功德。

能尽最大可能的消灭文盲已经不错了,还指望所有人都成为博学的人不成?

当然,若是只为了完成这个小目标,还真没必要拿出汉语拼音这个杀器。

汉语拼音在短期之内,能让不同方言的人用同一种口音沟通,但他看重的是长远的效果:唐音能流传到一千年后、两千年后,甚至更久。

明年他就出外溜达去了,明年春天又是新生入学的时间。等他再回到长安的时候,某些年龄已经超过十八岁的学生,就要被分配到各地的皇泽学堂里了。

在他们毕业之前,是必须要掌握拼音的。

所以,即使今天不和李世民说起拼音的事儿,开学前也得和他说。今天只不过是碰巧了。

接下来的韵脚,也是当初根据拼音来的。

可谁知道李世民竟然还上瘾了,左一首诗右一首诗的,还问他怎么看、有什么意见,这就不能忍了。

既然已经开怼了,后面就不用留火力了,索『性』往死里怼。反正他现在还是不是那个膨胀的李世民,相信这娃儿是有度量的。

老话说了,打个巴掌必须得给个甜枣。

他已经被甜枣准备好了,就等着李世民消气儿呢。

李世民当然不知道殷清风心里活动了。

他生气的是,明明是来缓和的、明明都夸你好几句了,明明你也捧我好几句了,怎么说着说着就进谏了?而且还一点儿颜面都不留,真是太气人了!

进谏?

对啊!进谏!这小子想要说什么?

李世民又憋了一会儿,转身闷声道:“你想说什么?”

殷清风嘿嘿一笑,向郁闷的李世民鞠躬,“侄儿这『性』子就是说话直接,叔叔你大人有大量,莫恼了侄儿。”

......

李世民更郁闷了。

被这臭小子说是没雅量,还骂回去也不能表现出来生气,真是太郁闷了!他那嘴咋这么损~~~

“侄儿在拜访颜思鲁叔翁时,就如何给《论语》断句,有了一些心得。在那之后,侄儿发现某部典籍的某句话因断句的不同,会有不同的解释。”

李世民有些听不懂。

“侄儿有位挚友,齐鲁人,马周马宾王。他现今借住在颜府,与颜思鲁叔翁商讨给古人典籍断句的事宜。”

李世民开始意识到这个谏议会是了不得的,他仔细的听着。

“前几日,马宾王传信来,说断句进行得还算顺利。只是想要把所有的,甚至只是给那些重要的典籍断句,都不是一人一世能完成了,他想侄儿能在这件事情上给予他一些助力。

刚才叔叔说,将会召集天下名士着手编撰新的《说文》。

这新《说文》即使再难,三年五年或十年八年内也总会完成了。叔叔想要彻底降服某些人,就一定要他们知道叔叔对文治的理解和抱负,都远不是他们那些所谓的世家能想象出来的。”

李世民兴奋了。

“世家嘛,无非就是传承了久一些。

但他们追究只是民只是臣而不是君。

只要叔叔向天下宣布,将要编撰新《说文》、诗歌赋的韵脚、先贤典籍的断句,不管他们认为自己掌握了多少的传承底蕴,他们都会意识到,他们在看待事物的眼界和高度上,与叔叔与大唐皇室,都是无法比拟的。

那么,”

李世民兴奋的站起来,短喝道:“他们会低头的!”

殷清风知趣的躬身,“侄儿向叔叔贺向大唐贺。”

他没必要说,在断句之后以往的那些注释一定会出现分歧的。而且,想要消除这些分歧,那些大名士们必定会经历一番难以想象的争吵的。

真理越辩越明,就让他们吵去吧。

“哈哈哈....”

李世民美了,美极了。

虽然他不知道几十年后薛元超那句‘恨始不以进士第,不能娶五姓女,不得修国史’,但某些家族不敬畏皇室他却是实实在在感受到了。

在他心底,让那些望族向皇室低头,才是他最大的心愿。

现在,他看到了希望。

“咦~~~不对啊~~~”

上一秒还美滋滋的李世民像变脸猴子一样,瞪着殷清风,“你刚才还说什么重诗词过于经义,怎么就说到断句上面来了?你还没解释之前那些话呢!”

殷清风不慌不忙,“我朝开科取士,在侄儿看来是有些弊端的。

那些仕子在参加科举前,只不过是一心只读圣贤书之人。科举的结果,也无非是检验了他们之前对典籍的理解。

侄儿认为,不管他们对典籍的理解得有多高深,也都是纸上得来终是浅,绝知此事要躬行。

所以,侄儿谏议在科举后,那些被录取的仕子们,应该还有一个实习的过程。科举的成绩结合实习的结果,才进入到诠选阶段。”

古代最早的实习制度,始于明朝洪武五年的监生历事制度。

明朝国子监的监生被分拨到京城内各衙门,历练事务三个月后进行考核。

勤谨的送吏部附选,仍令历事,遇有缺官,挨次取用;能力一般的再令其历练;才力不及的,送还国子监读书;『奸』懒的发充下吏。

这些监生除分拨在京诸司办事外,有时也派到州、县清理粮田或督修水利等。

在解释了什么是实习后,殷清风继续说道:“而且,在他们实习之前最好还有一个游学的经历,就更有益于他们对牧民一方的理解了。”

“科举、游学。实习、诠选...”

李世民低声重复了几句,问道:“科举按二十五岁算,游学算两年,再有两年去实习,之后去诠选...如此下来,岂不是要等到三十岁才能出仕?”

“年数越长越稳重嘛。”

反正殷清风自己不做官,也不打算自己的儿孙做官,至于别人,爱咋滴咋滴,他管不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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