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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云是瞥见了贺衍的,知道他认出了自己,肯定会去和贺长丰通风报信,一点反应都没有。
他继续和诸位老板东拉西扯。
其实,这次的标王,老板并不满意。
因为这次的标王是块豆种毛料,能成为标王,全靠它个头大,有一百多公斤重呢。
让大家嘴上挂着讨论的,更多的是像岳青菀买下的那块冰红紫,还有曼殊开出来的龙脉。
确切地说,如果没有龙脉玻璃种,标王就足够出风头。
可一和龙脉对比起来,标王立马就不行了。
戚凌的目的没有达到,别提脸色多难看了。
以至于现在大家让戚凌当众解石,他也没有立刻点头,任由贺云去周旋。
事实上,豆种翡翠也不是一点好处没有。
至少,在平价珠宝首饰里,它是最受欢迎的。
又因为个头大,能取手环无数,就更是香饽饽了。
不过,对于戚凌来说,他要的根本不是钱,而是翡翠本身的价值。
所以,这块标王对他来说,也就是个赚钱的工具,十分鸡肋。
“这就是贺云?”贺长丰不远不近地瞧着。
这个儿子,长得像他生母,也像他年轻时那个初恋。
贺长丰看着他,更像是在透过他看别人。
父子二人的眼神短兵相接。
贺云冷笑,贺长丰别开。
他有些不敢看这个孩子,这个孩子在刚被送出国的时候,眼神桀骜,如孤狼。
这个孩子是恨他的,也不可能对他有对父亲的孺慕之情。
所以,他为什么要回国?
贺云怎么可能没发现贺长丰的躲闪,他勾唇上扬,勾起一个嘲讽的弧度。
贺长丰连看都不敢看他,是心虚吗?
还是震惊于他还没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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