伏允今年这个年过得很不好,隋朝使团一直没有消灭,像一块石头堵在他心口,憋得难受。
王宫中虽然也举行了盛大的欢庆活动,但伏允一点都没觉得开心,四儿子死了,大儿子也去追击隋朝使团了,整个王宫也变得有些不热闹。
他的心中忽然有了一点点的后悔,是不是这次截杀隋朝使团自己做错了?
不,自己没错,自己的志向远不止吐谷浑现在的这些地域,自己的铁蹄要征服整个西域,要统治整个天下,自己要成为千古一帝。
战场上已经连续十几天没有传回来任何信息了,这让他烦躁异常,自己好几万大军加之各地的守军不下十几万人,又在是自己最熟悉的地域,他实在想不通为什么这么久还不能把一个小小的隋朝使团消灭,那个隋朝使团就像一个打不死的蟑螂,虽然没有威胁却让他无比恶心。
他不知道的是,现在这只蟑螂已经出现在了柴达木盆地的东北角。
经过了六天的艰难跋涉,银胡等人终于走出了那该死的沙漠,还好他们准备得比较充分,没有出现缺水断粮的情况,但连续的步行和低温已经让他们筋疲力尽。
不得不说他们的运气不错,或许是上天看他们太可怜了而心生怜悯,他们刚出了沙漠就捕猎到了两只野牦牛。
烤肉的香味让银胡都不禁吞咽了一下口水,他们现在急需补充体力,否则一旦遇到吐谷浑的军队,他们连逃跑的力气都没有。
银胡选了一个易守难攻的地势,他们决定在这里休整一段时间,等体力完全恢复之后再行动,好在吐谷浑没有人知道他们到了这里,所以也没人过来搜索追击他们,银胡他们获得了非常好的一段休养生息的时间。
或许人迹罕至,这里的野生动物很多,野驴、野骆驼、黄羊、青羊、狐狸等给银胡他们提供了非常好的营养供给。
十几天之后,银胡这些人一个个又变得活蹦『乱』跳、龙精虎猛起来。
这天,天空突然飘起了白雪,这种天气在柴达木盆地是不多见的,因为这里一年四季的降水量都很小,银胡正在帐蓬里研究地图的时候,听到外面传来一阵嘈杂声,声音中更夹杂着新文礼兴奋的叫喊声。
他走出帐蓬,看到一群二八军团的人正簇拥着一只骆驼,新文礼正意气风发地骑在那头骆驼身上。
“一只骆驼值得这么高兴吗?前几天不也捕猎过几只嘛,”银胡心想。
新文礼看到了银胡,马上叫喊起来:“银胡,你快来看我这只骆驼。”
银胡走了过去,“怎么了?骆驼有什么好看的?”
也难怪银胡疑『惑』,这只骆驼除了比一般的略微高大了一些之外,并没有什么特殊之处。
“你看它的眼睛。”新文礼大声说道。
“眼睛?”银胡看到了,这只骆驼的眼睛果然与一般的骆驼不同,它的眼睛竟然是金『色』的,火眼金睛?银胡心说这不会是那只猴子变的吧。
“呀,金晴骆驼!”石霜也走了过来,并发出了一声惊叹。
“霜儿,你认识它?”新文礼奇怪地问道。
银胡更奇怪,霜儿?这个称呼有点暧昧哦!
“是啊,它是骆驼的一个变种,非常稀少,整个大漠中也没有几只,它不但具有骆驼原来的耐渴、耐旱、适应长途跋涉的特『性』,还同时兼具和马一样能够快速奔跑的特点,这种金睛骆驼我们大宛国也仅仅只有一只。”石霜说道。
“怪不得我们刚才追了半天才把它追上,我还在纳闷这只骆驼怎么跑得这么快?”新文礼听完石霜的介绍更兴奋了。
“那你把它留着当坐骑吧,以后去大宛国也方便。”银胡说道。
“啊?我们还去大宛国?”新文礼问题。
“不是我们,是你,”银胡说道,心想你都叫霜儿了,以后怎么可能不回去。
新文礼得到金晴骆驼的事让整个队伍多了一些喜庆的氛围,这些天大家的心情都太沉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