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时莫方才有了时间细细打量自己的战利品,这匹黑狼体长大约两米,左边后腿有伤,尾巴也少了一截,估摸着站起来能达到莫方的胸部,依巴彻记忆所言,没有魔力的狼最大也就长这么大了,一般也是作为狼王存在,可这只是什么情况?随即,莫方想起了一个经典的设定,“不会是族群内部夺权失败被赶出来了吧。”越想越有可能,毕竟哪有独自出来觅食的狼王啊,还是给个公的。
莫方也没多想,翻动尸体时,发现这具狼尸比之前轻了许多。“黑光这是把精华都吃了?”莫方心想,随即感叹这异界的水土确实养人啊,这狼nm能长到两米,要知道自己老家那种环境,一匹狼能长到一米六就顶天了,狼这种群居型肉食动物能长到两米这种体型,平时吃什么才能支持的起这种消耗。
但莫方不关心这个,回想小时候在农贸市场帮忙换肉的时候,老板剥皮的操作,可惜没找到水源,也没个容器,烧不了热水,不过凭利爪的锋利问题应该不大。
使出利爪,在狼尸腹部开了个口子,慢慢切开皮与肉之间的那层膜,得益于黑光胃口不错,皮毛还是比较好剥的,因为手生不小心隔开的肉也没有什么血液流出,很快,莫方拿着一张狼皮站了起来,凑上去嗅了嗅,“呕~~~,这味儿也太杠了,得亏触须在身上流一遍就没什么味儿了,不然可太难受了。”
正在莫方发愁这皮怎么处理的时候,看见了右手的戒指,才想起自己还有这么个东西,幸亏这个世界的魔力提炼一次后身体就会自动吸收,虽然没冥想快,但挂机收益呀,还要啥自行车。
翻了翻巴彻的记忆,发现戒指里面有用的东西还真不少,酒水干粮,锅碗瓢盆,房产地契,各级地图,甚至还有一些魔法类的书籍,是巴彻和他父亲的一些学习笔记以及一些术法的原理与学习过程,其中还有一张四阶的火甲术,他父亲作为一名三阶的元素术士,他的笔记对莫方来说无疑是一笔巨大的财富,而巴彻勉强作为一名刚刚走出学徒名头的一阶术士,他的笔记胜在质量高,毕竟是父亲特意整理出来用于新手教学的,还有家里的一些魔导书都被母亲转移到了安全屋内。
为了这次行程,巴彻可以说是把所有的脑子都用上了,野外赶路所需要的巴彻都带上了,奈何第一天就碰上狼人追杀,最后还死在了莫方的手下。
当莫方看见戒指角落的那堆钱币时,回想起巴彻为了引诱自己撒下的那几枚银币时,“你是真的抠门啊,买命钱都舍不得多掏点吗?”
这个世界的金钱大体分为金银铜三种金属货币,绝大部分由皇室发行,小部分由势力最大的教会发行,钱币的样式也是由教会决定,所以发行的钱币边缘都会印着对应教义上的第一句话,作为教会的宣传,每枚钱币出炉的那一刻都会由特聘的炼金术士和法师在财富之神的注视下批量施加相应发行地的印记,铜币,银币和金币里的贵金属并不多,大都是在表面放些真货进去意思意思,内里用一些金属废料冶成合金作为填充,早年各地战乱时甚至用过矿渣土石作为混合物,三种钱币的兑换比都是一比一百。
近年来,因为召唤术士地位的低下与不便,导致一些以家畜作为本源召唤的平民召唤师凭借自身可以与家畜进行沟通的能力以及一些术法,最终走上农耕和畜牧的道路,这些不被当作法师的法师在这些行业上的能力极强,要不是每个从事这种行业的“上等人”都会被整个社会明里暗里的排挤,上面的人认为你落了法师的尊严,下面的人因为你这种上等人还抢自己的饭碗,有时甚至因为有钱但雇不到护卫,加上自身战力不高的原因经常被人打秋风,那些农民和牧民怕是早就改行了,而少数生存下来的行业高级人才所造成的后果就是十个铜币就可以买一块人头大小的黑面包,在当地只需花三个铜币即可,且这种物价会以此地为中心,向外辐射近十个城市。
这种城市的治理也一般较为严格,乞丐是绝对不允许的,食物价格的低廉使得当地居民的娱乐也较为丰富,所以一些贵族也会在自己的领地上秘密雇佣这种人才,当然,在短时间里产出大量粮食,是个人都知道你干了什么,一些大贵族只是少数的设立这种城镇,那些法师也就忍了,一些小贵族还敢搞这种事,难免遇到些天灾人祸。
莫方拿起一开始的那把匕首,匕首制作的相当精美,通体动用精钢打造,刀身上没有多余的装饰。纯流线型的构造呈现出完美的比列,若是挥动起来一定相当顺手,再加上刀体上隐秘的纹路,一定能吃进人的骨头里,银白色的刀刃反射着火焰的光辉散发出夺目的光彩,刀柄末端镶着一颗宝石,随着魔力的注入,宝石内里的魔纹回路也回应似的亮了起来,刀身上那些隐秘的纹路也浮现出来,按巴彻父亲所说,这把匕首在将魔纹点亮后造成的伤口将血流不止,还会时刻将自身的所在暴露给持刀的人,直至死亡。
戒指内里的空间并不算大,大概有五立方米,将匕首收进戒指,取了些干粮饮水出来,倒不是饿了,自从来到这个世界生吃个人后,莫方都没饿过,甚至连累的感觉都没有,取出食物只是莫方在紧张时习惯吃东西而已,戒指里也是存在时间流动的,所以巴彻并未携带什么蔬果鲜肉,在四周找了几根合适的树枝架在一起做了个支架,架一口锅,倒水,放入不知名切片腌肉和一些巴彻认知里的调料和香料。
过了一会,掀开锅盖,一股浓浓的肉香扑鼻而来,勾起了肚子里的谗虫。就这味道光闻不吃,也能把人给谗倒,令人胃口大开,先取出汤勺,将汤盛进一只陶碗里,放在一边晾凉,再取出另一只碗盛肉,用叉子插起一块腌肉放入口中,拿起面包就着吃完,只感觉一种满足感自胃中升起,蔓延全身,又端起汤碗,迫不及待地喝了一口,汤味醇厚,适口益饮,随即将没吃完的面包泡在汤中,待捞干净面包,便将汤一饮而尽,舌舔唇边回味无穷,看着面前的篝火,拿着煮好的肉汤,吹着清凉的晚风,听着虫鸣。
莫方笑了,这一刻,对于异世与自身的恐惧终于消散,自来到这里便一直激荡的内心也平静了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