骆维森的让我馋嘴啊。
“那名厨师叫什么?”
“迪卡。”
“你是打算现在就带我去吗?”
“相信我,你会不虚此行的。”
就这样,我见到了胖胖的秃顶的迪卡。迪卡知道我是骆维森的妻子,很尊重。迪卡的餐馆典型的穆斯林风格。其实我不喜欢。穆斯林风格的东西我都不喜欢,觉得油腻。但迪卡又是热情的。他是真的将我和骆维森当成了贵客。对于贵客,他自然尽心尽力地招待。
今,店里的客人并不多,可能不在饭点上。
“在摩洛哥,一般第一道菜先上一盘沙拉或是水果,当作开胃菜肴。之后,便是含有土豆和肉类在一起的主菜。”我点点头。在这个世界上,不管哪个国家,哪个民族,都喜欢将土豆和肉炖在一起。各种各样的炖,各种各样的味道。迪卡继续介绍:“摩洛哥人注重保养,不饮烈性酒,土豆和肉打底,从而保护肠胃不受刺激和伤害,这是一种良好的饮食习惯。肉必须炖的酥烂,入口即化,同时保留它的原汁原味。”(本作者大大去过摩洛哥,此番不是杜撰,的确听过一个厨师用蹩脚的英语解释,就挪来用了。作者大大英语也烂,但竟然听懂了。)
迪卡又,之所以在肉类里加上橄榄,是因为橄榄是非洲的特产,当作调味品用在肉菜里,可以压制肉类的腥味,让味道更鲜美。橄榄炖鸡也是一样的道理,把鸡肉同橄榄放在特制的器皿里煮上很久,把骨头里的水都溶到汤里,吃完鸡肉,香浓稠厚的汤汁还可以蘸面包和米饭吃。迪卡的津津有味,可我却听得索然无味。这不还和黄焖鸡米饭差不多嘛?
但他既然这样好客,我当然要假装听得入神。待入座后,我相反觉得摩洛哥的米食——一种粗粒的麦粉要好吃许多。鸡汁蒸熟后,敷上成年的奶油再蒸,反复三次,鸡汁的甜,奶油的香郁,都入渗在了麦粉里了。再将各式肉类、蔬果、汤汁一一地淋上,米饭最后看起来黄澄澄的,吃到嘴里松松软软,不知不觉,就能吃下一碗。虽然摩洛哥仍旧保留了传统的手抓饭的吃法,单那是在偏僻的乡村。在各大餐厅,食客早就使用碗碟和刀叉享用美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