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完了陈群的这一句话,曹冲的眉头就已经是皱了起来了。
怎么这么快?
什么意思?
我不这么快出来,不然你要我待在里面多久?
曹冲一脸莫名其妙,看向陈群的眼神也是开始不善起来了。
陈群看到曹冲此刻的表情,还以为曹冲是恼羞成怒了,赶紧闭上嘴巴,猛然的拍了一下自己的额头,像是突然想起什么事情一般,说道:“唉,我怎么忘了我现在有要事还未处理,罪过罪过,君侯,我先失陪一下了。”
要事?
失陪?
曹冲刚想止住陈群的离开,不想陈群就像是滑不溜秋的泥鳅一般,愣是让曹冲连衣角都没有碰触到。
这小子,心里到底在想些什么呢?
而陈群在奔逃出了曹冲的视线之后,他才用袖口擦了擦额头的细汗。
差一点,差一点啊!
陈群心中是透亮得和没穿衣服一般的,龙阳之好这件事,向来都是密不可传,更别说这两个人的身份本就不一般。
一个是尚书台令君,一个是魏王之子洛阳侯,要是自己撞破了洛阳侯与令君的好事,能有好果子吃?
说不定在哪个阴暗的角落,自己就被灭口了。
嗯?
或者是被他们强制邀请,成为他们的一员....
陈群想到这一点,身子一震,身上的鸡皮疙瘩都起了一层。
不,决不允许!
陈群短时间的想象就如同过山车一般,此起彼伏。
呼~
片刻之后,陈群轻轻的吐出了一口气,暗道自己还真是机智,不然,将来的日子就有些难过了。
那样的生活....可不是我陈群想要过的日子....
曹冲自然是不知道陈群心中的想法,他只是有些莫名其妙,但在摇头之后,曹冲还是朝着三公曹大殿去了。
这陈群,真是有些奇怪,不会是什么妄想症患者吧?
算了,先不管这事了。
....................
同样时间的邺都。
初阳明媚,照在喧嚣繁荣的邺城上,邺城繁荣,说是九州大地最繁盛的地方之一也不为过了。东市西市二市有着川流不息的人流,人们在里面购置一天的菜肉或者是日用品。
在邺都内外城的交接的那一块,处处都是灯红酒绿,不少风尘女子已经是出来迎客了。
早起的鸟儿有虫吃。
而在邺城外面,则又是另外的一副风景了。
大片大片的农田蓄满了轻脆脆的小麦,经过了一个冬日的厚雪埋藏之后,在春日里,它们吮吸着冬日的残留,真正的茁壮成长起来了。
种上小麦的田野是这幅景象,而有的田野没有种上小麦,上面的风景却是更加的秀丽。
在这些田野里,一大片碧绿的小草伸展出了小懒腰,它们为大地披上了一件绿色的衣裳,在还没种田的地里长满了各种各样的野花,有白的,黄的,紫的,蓝的......五颜六色,五彩斑斓。
那紫色的花还真特别,一簇一簇的,那紫不是一般的紫,它紫得鲜艳,紫得纯净,紫得梦幻!有点像君子兰,又有点像蝴蝶兰,燕尾蝶,还有薰衣草。
在花丛中,蝴蝶在翩翩起舞,忙着采花蜜的小蜜蜂飞舞旋转着。
穿过这一片生机勃勃的田野,在离邺城十多里的地方,有一条清澈的河流穿过。
这条河流不大,但也不小。
奔腾的流水,哗啦啦的,带着初春的生气。
这正是漳水,而在这条充满活力的河流旁边,则有一座寺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