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厉城每次吃饭的时候都会关心夏小沫喜欢吃什么,可是一顿饭下来,夏小沫吃了也就那么几口饭,菜几乎没有动,的确,很多外人都不喜欢吃粤菜,因为味道很淡,很淡。
可是他就是喜欢吃,不排除他是本地人的原因,只是这样的菜更加值得他去品味品味,在淡淡的味道中品尝出独特的味道。
以前的夏筱沫就说过,她很喜欢吃粤菜,只是吃久了,她也会有点腻,所以一般来说,基本上都是三天换一下口味,别让舌头麻木了。
他也试着吃过很多菜,湘菜,东北菜,浙江菜,东北菜,鲁菜。
可是最喜欢的还是粤菜,因为从小吃到大,不过最近吃的少了,因为应酬的原因,很多合作人都不喜欢,所以他只能勉强自己。
“哦哦,其实我也不喜欢吃粤菜,感觉味道淡的不能再淡了,我最喜欢的还是湘菜或者火锅。”
苏景是外地人,喜欢吃辣一点的,江厉城自然也知道,毕竟别人跟了他那么久,多多少少还是了解一点了,只是不明白为什么现在的他条件那么好了,为什么还不找女朋友,打算一直陪着自己吗?
“嗯嗯,所以我看你从来不吃粤菜,这两天事情忙的差不多了,关系你周末可以去相亲了。”
苏景被家里催婚的事情也不是一天两天了,现在他27岁,如果谈一年恋爱就28了,结婚再当爸爸,估计也接近30岁了,如果再晚一点,恐怕别人女孩子都会嫌弃他了。
毕竟这个年代,男多女少,更何况还有很多女孩子不愿意结婚找男朋友,所以,十个男人中有三个单身。
例如江厉城还是单身,例如苏景还是单身,例如萧墨瑾还是单身。
“江总,你别吓我,我不去相亲,大不了这辈子一个人过了,而且也不知道会不会很忙,我有没有谈过恋爱,不知道怎么对待女朋友,估计会祸害别人,所以我还是为了不祸害其他还女人,我选择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