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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三章 最后一趟江湖(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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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家坊在田源里是数一数二的大庄子,人多势众,山深水僻,勤耕读而避兵刀,风水不俗。一老一小行走在田间阡陌,寒冬霜冻,不显松软,田垛上还有些霜打焉了的干瘪茄子,老头子弯腰摘下几只兜在怀里,身后小姑娘戴了顶廉价貂帽,时不时回头远望。老人犹自念叨:“别看这会儿茄子不光鲜,可被霜打了以后,偏偏入嘴就甜,味道不比冬天的鲫鱼差,跟冬笋都能有一拼。回头找户人家,我给你亲自炒一锅。沈家坊以前欠我一个大人情,当年这块风水宝地我还是我给他们挑的,别说几只不值钱的茄子,就是几条人命,也是说拿走就拿走。你呀,别瞧了,我既然给那小子找了洛阳做帮手,生死就在五五之间。别瞪我,对,是我让他掉进这个圈套,可他让我闺女吃了这么大一个亏,我不算计他算计谁。我呢,一般而言,谁都不帮,东越皇帝声色犬马,我照样保全了大半东越皇室,南唐末代君王励精图治,有雄才大略,称得上是一位明君,可如今南唐境内人人愧姓洪,要说按照当世人喜欢讲的道理来说,我做的那些勾当,是全然没有道理的。当初要你刺杀那小子,跟你说那小子命薄,迟早夭折,与其死在女人肚皮上,或是别人手上,不还如死在你手上来得干净,起码还有全尸,有下葬处,相比春秋千万孤魂野鬼,何曾差了。”

老人不说话还好,一说这些比茄子还干瘪的大道理,小姑娘就干脆驻足不前,扛着向日葵,望向那座几十里外的城池,老人讪讪然,伸手想要抓一把葵花籽下来,小姑娘赌气地扭了扭身躯,带着枯败向日葵旋转,不让他得逞。老人讶异咦了一声,眯眼望去,只见远方城池那边风雨飘摇,气海轰隆隆下坠,仿佛天地挤压一线,叹息一声,揉了揉闺女的貂帽,轻声道:“偏是无心之人最痴心。”

老人得不到任何言语回应,好在早已习惯,掂量了下怀兜里茄子的分量,还不够一顿午餐,就又摘了几只,这才自言自语道:“若是城里两三万人来不及驱散,洛阳这一手,天怨人怒,三教中人,龙虎山自顾不暇,可依照两禅寺李当心的性子,肯定要出手。世间武夫拾阶而上,境界攀升,在入一品之前,尤其是二品以下,都有个简单明了的法子,就是破甲几许,一拳拳罡破几甲,一剑剑气穿几甲,一目了然,可跻身二品尤其是一品以后,就没这个说法了,因为这个法子太死板,人是活的,邓太阿的一剑堪称剑术极致,一剑破去千百件甲胄,轻而易举,可若是披甲之人身负武学,就要大打折扣,若是王仙芝披甲,饶是邓太阿也无法轻松破甲,难道邓太阿就是剑术雏儿了?三教圣人得天独厚,李当心截江送礼道德宗,若是江水抛下,一招淹死数千北莽百姓并不难,可能淹死几个二品武夫?这便是三教圣人不入武评的根源,借势天地,就要看老天爷的眼色行事,王仙芝拓跋菩萨之流则不用。这两三百年来,最实在的以少杀多,其实就只有三场,一场是吴家九剑破万骑,一场是李淳罡一剑破甲两千六,一场是前不久的洛阳南下,因为对方都是披甲不说、还身负精湛武艺的铁骑,尤其是后两者,己身到达天象境后,即便不如三教圣人那样明显,可或多或少也要受到气数侵染,有些时候杀一名分明籍籍无名的小卒子,比起斩杀一名战阵大将还来得后患无穷。由赵勾牵头,派遣精锐铁骑驱逐城中百姓,多半是柳蒿师的意思,老而不死是为贼,是贼就胆小,柳蒿师这是怕洛阳出手无所顾忌,到时候被殃及池鱼,天劫紫雷滚滚落下,就算洛阳承担十之七八,他被殃及池鱼十之二三,可由于他在天象境逗留太多年月,又有在天子身侧依附天时的附龙嫌疑,一样要遭受大罪,须知不知者不罪的说法,用在天象境界上身上最为合适,三教中人,正因为知道不可泄露的天机太多了,反而束手束脚,洛阳入境时间相对短暂,又不是三教中人,更能彻底放开手脚。”

呵呵姑娘蹲在地上默默捏泥巴,独占春秋三甲的黄龙士呼出一口雾气,轻声道:“不知我者谓我何求。哪有人知我之人?太安城半截舌荀平知道,可惜志不同道不合,北凉毒士李义山知道,可惜一山不容二虎,离阳已经没有他的位置。纳兰右慈也知道,可惜天生跟我背道而驰。书生治国,书生平世,书生祸国,这三人各有所求,恐怕是谋士最后的璀璨时光,以后再也见不到这样我辈读书人如此意气风发颠倒乾坤的场景了,以后啊,书生尽是帝王家的戏子伶人啦。”

兜着满怀茄子的老头子微笑道:“春秋读书人的脊梁歪了,我要将其扳正。春秋武夫恃力乱禁,我要销毁成千上万的秘笈,给他们套上缰绳,野狗变家犬。我要教以后数百年的天下,再不见江湖青衫仗剑风流,再不见地仙朝游北海暮苍梧,再不见真人骑鹤飞升过天门。”

小姑娘贾家嘉呵呵一笑。

黄龙士突然自嘲一笑,“当年李当心骂我放个屁都自以为是浩然正气,骂得真好。”

小姑娘饥肠辘辘,肚子咕噜响。老人哈哈大笑,带着她去了村子,沈家坊不知黄龙士真实身份,只当是神龙见首不见尾的神仙方士,当年黄龙士指点迷津,才让南唐沈家逃过一劫,留下此脉香火,连家族命根子的谱牒都是黄龙士亲笔撰写。村子里的几个宗室大房长辈听说恩人造访,都执意要兴师动众摆下一大桌盛宴,不过黄龙士没有答应,只是借了一处灶房和一坛子酒,跟闺女贾家嘉独处,老人亲自下厨,炒了一尾鲤鱼和一盘茄子,老人没有怎么吃,只是喝了几杯酒竟然便醺醺醉了,陋室昏暗,烛光飘摇,老人醉眼惺忪枕在桌面上,合眼时泪光依稀,轻轻呢喃:“千年世事同蕉鹿,我梦蝴蝶蝶梦我?”

小姑娘摘下温暖貂帽,轻柔戴在老人头上,下巴抵在桌面上,望着昏昏睡去的老人,怔怔出神。

————

城内,敌对双方皆是声势大振。

天地只留一线成剑,天下第一魔头洛阳以天象境使出前无古人的剑仙一剑,宋念卿双耳双目双鼻六窍淌血不止,始终闭嘴不言语,城内街面翻裂,六柄断剑剑折气犹存,在圆润剑胎支撑之下,六股粗如成年男子大腿的剑气屹立天地间,隐约有钟鼓齐鸣之声,悠扬激荡,天地一线缝隙如同磨盘研磨,缝隙已经仅存一人高度,飞沙走石,昏暗无光,仍是没有能够当场毁去六剑剑胎。这趟出关来到久违的江湖,并没有太多高手架子的剑池宗主也仅是换上一双崭新素青布鞋,此时以白布裱成袼褙、多层叠起纳而成的鞋底已经磨损大半,这让宋念卿浮起一丝遗憾,此生专注于剑道,从未有过儿女情长,与那嫁入剑池的娴静女子也止步于相敬如宾,只是不知为何,大敌当前,生死一线,不知为何却记起了年轻时那一夜掀起她的盖头,烛光映照之下她的羞赧容颜,这么多年发乎情止乎礼,竟然不知她何时慢慢成了一位霜发老妪,也不知她何时亲手制成了这双鞋子,两人离别,接过视为累赘的行囊,他只当作女子持家的天经地义,此时才知当时若是能接过行囊,念一声她的小名,道一声谢,该有多好。

宋念卿记起了许多往事,正值壮年,携带十二剑,意气风发去武帝城挑战天下第一人。

她在他离家时,亦是没有多言,只是婉约笑脸,帮着他仔细理了理衣裳,送至门口,独独站在那儿,没有等到他的回头。后来宋念卿返家,冷着脸与她在家门口擦肩而过,她欲言又止,只是挤出干净的笑脸,一点都没有委屈幽怨。

宋念卿以往总是在不关心之余,难免有些阴郁,怎么找了这么个闷葫芦无趣的女子,如何配得上自己的剑?

这一抹要不得的致命恍惚,本该让宋念卿的蓄势受挫,不曾想恍惚之间,生平第一次心起愧疚,宋念卿只觉得剑心在刹那之间净如琉璃。

城外原本有如出一辙背负硕大剑匣的剑池剑客百余骑,在洛阳出手之前便开始机绕城疾驰,所过之处,飞剑出匣,悬浮墙外空中,停而不坠,城池之外,已是悬剑近千柄,剑阵威严,剑势浩荡。

可勒马停步的剑池剑客都面面相觑,因为墙外悬剑不约而同纷纷坠地,失去了气机牵引,宗主好似根本就放弃了动用剑阵的念头,可这套剑阵应该才是宗主宋念卿深藏不露的第十四剑啊?以宗主的性情,根本不可能面对强敌选择束手待毙?宗主既然一直将武帝王仙芝视作此生最后敌手,就算城内遇上了罕见的强手,也不至于如此收场,一时间停马剑客都不知所措,感到了一种强烈危机。可当剑池剑客按照境界高低,陆续感知到城内不断攀升的浓郁剑意,面露惊喜。

宋念卿低头深深看了眼鞋面,微微一笑,任由六缕剑气在磨盘中烟消云散,任由飞木滚石扑面,轻轻踩了踩脚下仅存完整的街面,重重吐出一口浊气,终于压抑不住喉咙翻涌的鲜血,吐在身前,很快被尘埃遮掩得消失不见。

宋念卿轻声道:“是时候为你走一趟江湖了。”

宋念卿一踩地面,开始狂奔。

最后一剑,亦是最后一次走江湖。

宋念卿本人即是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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