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你别笑话我,这可是我最丢脸的事,我跟谁都没提过……我上幼儿园时,有一次全家出去郊游,在野外碰到一只大狼狗,我手上正好拿着个鸡腿,那狗闻到香味,一直追了我三条街,吓得我都尿裤子了。”
男人无声弯唇,揉了一下她脑瓜子,仿似在安抚,只听她继续:
“那次以后,我就落下了心理阴影,路上看到大型犬就犯怵。我家就是因为这个原因,从来都没养宠物。可是不久以后,我家隔壁有个邻居养了一条烈性犬,成天叫,而且天天出来到处溜。有一次我路过邻居家门口,那狗差点从铁门里冲出来咬了我,可凶了。总之,我吓得连门都不敢出了,就怕碰见那狗,为这事儿,我爸跟那邻居也交涉过,但那个邻居却死活不让步,还是成天领着那只烈性犬到处逛。”
“然后呢。”男人眼皮一动。
“也算是幸运,突然有一天,我家再没听见那狗的吠声了,这才听说,邻居家那条烈性犬走丢了,那家邻居也再没养狗了……”舒歌吁了口气,又期盼地看着他:“我都把我最糗的故事告诉你你,你呢?”
这丫头,说了这么多,无非就是交换,想知道他那个疤痕的来历。
他眸色深邃了几许:“那我也跟你讲个故事。”
她眼睛一亮,不自禁又凑近了他几寸。
“有个男孩,幼年时候不小心走丢了,离开了家人。从此,跟着一堆流浪汉们在各个城市间辗转、流浪。这样的生活,他足足过了七八年。从一个幼儿,长成小少年,能活下来,或许都算是奇迹了。”
“这七八年的流浪时光,是他这一世最黑暗的时光。在那个流浪汉的团队里,为了争食物,抢地盘,什么事都能做出来,干架,是最稀松平常的事情。年纪小时,他打不过人家,经常被打得伤痕累累,浑身上下没有一块完整皮肉,被人烫烟头、灌馊水、踩手指,好几次还差点死了。年纪大了一点,才稍后好些了,渐渐地,终于再没人再打得过他,可是那些年幼时留下的伤痕,却不可能再抹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