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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家不如李家好,但是李家人都喜欢魏莎莎啊,她要是嫁过去,肯定不会吃苦的。
所以魏莎莎一开始聪明地没有说拒绝。
就算她不喜欢李国明,谁能跟好日子过不去?
但是自从魏莎莎进入纺织厂工作后就不一样了,她因缘际会认识了一个国营企业的职工,叫丁建华。
那丁建华长得白白净净,戴着副眼镜,十足的干部相,正好是魏莎莎喜欢的类型。
两人一来二去地就好上了。
魏莎莎不肯和李国明结婚了,要跟着丁建华,两户人家为此好一顿大吵。
可到底也是新社会了,所谓娃娃亲也不过是两家父母当年说说的,不可能像古代一样立字据。
人家姑娘不愿意嫁,那你还能拿把刀架人家脖子上啊。
于是李国明和魏莎莎就这样一拍两散,李国燕为了抚平哥哥的伤痛,马上又介绍了个对象给李国明,家里是开小旅馆的。
也算是个体户了,虽然钱赚得多,但那时候的社会地位还不如工人高。
李国明在魏莎莎之前结婚了,没两年就不干机修工了,转而去做服装批发生意,成了大老板。
至于魏莎莎呢,和丁建华结婚后却没有那么如意。
首先她自己就被婆家看不起,觉得她一个纺织厂女工高攀了国营企业的职工。
丁建华又是一个妈宝男,老娘说的都是对的,根本就不帮魏莎莎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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