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兄弟身穿孝服上战场,一方面是表明了自己破阵杀敌,有去无归的决心,另一方面,孝服较盔甲易燃,他们还在其中藏了一些火棉和火药,万一作战失败,就燃烧他们的身体来成为阻止薛国向前推进的一道屏障,也不用麻烦剩下的这五百兄弟出去收尸,两全其美,死得其所。
那些血燕,昨天我和来宝决定对它们进行一定的利用。
既然它们那么喜欢飞扑到肉体上吸噬血液,干脆就让它们作为一种暗器,为自己服务。
趁着他们昨天进食的时候,找了一些磷粉让它们身上沾染一点点,烈日被浓云遮挡,这些磷粉剂量尽量要少,只要碰到火星子可以引燃就行,这样一来一旦我们失败开始执行这个不得已的计划,血燕去薛国战士身上吸噬血液的时候就会成为一个火种,直接将他们身上的衣服全都点燃。
这个计划让瞿长风心痛,但是却是我们守住云母窄口唯一一个可以依靠的计划,所以他执行的比任何时候都要坚决和冷静。
从军打仗的士兵有千千万,每天死在战场上的人也不计其数,这些人的尸骨有多少是完好的落叶归根的呢?今天出战的这些士兵也跟别人没有什么不同,他们也是国家培养出来的,宣誓效忠国家的士兵,如果死后自己的尸体仍然可以为国家所用,那么对他们来说未必不是一种欣慰的结局。
我那时候总是不明白,为什么人可以在生吃得下老鼠虫子这种生物,直到那一刻自己亲身经历了这种场景才知道,别说是老鼠虫子,必要的时候人肉也可以用来果腹。这是作为一个生物最原始的本能,一切为了生存。
我们总觉得人的尸身理应受到尊重,即使不能被体体面面的厚葬,也应该有一卷草席,有一寸土地陪着,那与逝者无关,办的是活人的体面,而现在,生死存亡的关键时刻,没有人顾得上体面,我们顾得上的只有生存,只有活着,所以在面对战友的尸身的时候,会毫不犹豫的选择抛弃,甚至,利用他们。
我是一个自私又恶毒的人,我切实的参与到了拿别人的尸身做燃料的计划当中,甚至这个计划本身就是我提出来的。但是我一点也不后悔,只要有人能活下来,只要城能守得住,牺牲战友们的尸体又算得了什么?活人永远比死人要重要。
青山处处埋忠骨,何须马革裹尸还。这是老队长教给我的道理,现在我终于深刻理解到了这一含义。如果你那边现在连着WIFI的话,请找一首叫做《breath and life》的曲子,那么你就会理解我现在的心情了。
浓烈的黑烟遮蔽了天空,皮肉烧焦的气味在我们头顶上蔓延,我看见沙皮狗含着泪望向远方,那里有他曾并肩作战的战友和兄弟,还有我们未来的命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