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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人都有擅长不擅长的,厨艺就是宋明月的短板儿,怎么学都是连门都进不了的。
晌午要吃的是肉夹馍,前两天从张屠夫那里买了个猪头,炖了一锅酥烂的猪头肉,卤汁是她齐蓁蓁的独门秘方,卤出来的猪头肉别提有多好吃了,烙几个白吉馍,剖开加上猪头肉,再舀上一勺子卤汁,好吃的叫人想把舌头都吞进去。
白吉馍外层酥脆,内层松软,肉喷香糜烂,咬一口热乎乎的,众人吃的非常心满意足。
“蓁蓁,明明是馍馍夹肉,怎么就叫肉夹馍了?”宋明月把第三个肉夹馍的最后一口送进嘴里,含糊不清的问道。
这是为什么呢?齐蓁蓁没有考虑过这问题,从视觉上看,确实是馍馍夹肉,怎么就叫了肉夹馍的名字?这儿有没有万能的度娘,齐蓁蓁只能搪塞,“以前看的书上这么写的,至于为什么,我是真的不知道。”
一听是书上说的,宋明月一副深以为然的模样,“书上写的就是有道理的,而且读起来,还是肉夹馍顺口。”
书是读书人写的,古人对读书人莫名的都有种敬畏,轻易不会去质疑书中的内容。
下晌,做工的妇人少了一个,跟于氏同村的那个小妇人锦娘帮着跟于氏告假,金萍来了月事,痛的下不来炕,告两天假。
金萍就是于氏不看好的那个,也是去李山家撺掇李山夫妇两个多进辣白菜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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