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了次日,大军继续西行,整个军营里,地位最低下,待遇却最高的人,非荆明莫属了。白天扛着长戟屁颠屁颠的行在梅将军马前,扎营之后又在她账外站岗一个时辰,虽然累了些,但是梅将军却次次给他留着最可口的饭菜,待他换岗后,邀请他到中军帐里,支开九儿后,两人摆开桌子,偷偷的上了一壶美酒,卿卿我我的一同进食,一同聊天。
荆明似乎没有以前那般讨厌和惧怕梅兰风的侵扰,反而感觉她身上有一股自己熟悉的味道,让人心旷神怡欲罢不能,于是每当夜深人静,又要深深的检讨自己一回,万万不可以被他带成了玻璃!
就这样从京师往西而行,十五万大军走了四天,预期明日就可以到达天水,与汉阳兵工厂押送火器的队伍汇合。
越往西走,气候便越是干旱,风沙越多,有时走上一天,便要遇到四五回大风沙,人停马歇,所有人就地蹲下。待到起身时,浑身上下,头发、眼睛、鼻子、耳朵,处处都沾满了风沙,个个都是灰人。
边塞艰苦果然非同凡响,这还没出塞呢,就已经体会到了大漠风沙的威力,那几十万戍边将士,也不知过的是怎样的生活。
最让人难以忍受的,却是那昼夜无常的温差。白天行路大汗淋漓,就像被水泡了,到了晚间三更,温度低的却又能把人冻成冰棍。
更为让人心痛的是,这一路行来,看着无数肥沃的良田被荒废,一些城池围墙斑驳陆离,饱受战火的洗刷,到处都是衣衫褴褛逃避战『乱』的难民,流离失所的滋味甚是让人难受。
荆明在广陵的时候带过这十六师,但那是剿匪,有着心理和兵力上的巨大优势,闭着眼睛都敢打。可如今面对的是强悍无比、武装到牙齿的罗斯人,根本就不是一个层次的对手,胜败真的难以预料,早已在心头做了最坏的打算,他并非怕死,死对他来说仅仅只是一个概念而已,早在自己的那个世界里,他就死了一回了,他最担心的就是那三位娇滴滴的妻子在自己死后如何活下去。
次日清晨,大军行进了一个时辰,远远望见一座城池,斥候来报,前方就到了天水,天水境内四季分明,气候宜人,物产富饶,素有西北“小江南”之称,梅将军选择在此交接兵器,想必也可以让将士们得到一定的补给,随后就是正式进入风沙带,直『逼』兰州。
行进到城下,只见华旭东和天水知府已在门前恭迎,华旭旭见了姐夫,自是异常开心,却是看着他身着下等军士衣服、手持长戟行在梅将军身侧,心中隐隐有一些不安,上前给梅将军行了礼之后,指着他肩上的长戟问道:“姐夫,你这是?”
“哦……这个嘛……其实是这样的,皇上想让我体验一回下等军士的生活,特意给了我一个肥差陪伴梅将军,无妨无妨!”荆明尴尬道。
华旭旭呵呵一笑,知道他肯定又得罪了皇上,不便再追问,只与他聊了几句家常,问了一些姐姐在京师里的近况。
与此同时,梅将军下令众军士城外驻扎,带着中层将领随着天水知府和华旭旭到了城内军火库。只见满地的锃亮火枪和威武的小钢炮,心内激动不已,立即召集众人讨论新兵器分配方案。
荆明作为这连发步枪和小钢炮的设计者,自然最有资格参加,被梅将军安排做在她的身边。
“禀右将军,属下连夜赶造,始得这两万支连发步枪和三千门小钢炮,已按照将军部署,悉数运到了天水,还请右将军查收。”华旭东说道。
梅兰风微笑道:“总督造辛苦了,有了这新式火器,我军战斗力将提升一倍啊!”
巴图鲁顿时兴奋的喊道:“有了连发步枪,我火枪营愿做西征先锋,定将罗斯狗贼毙于枪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