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他们还有一个要求就是,需要获得这些由民生公司修建的人工工程和附近水域十年的开发使用权。”
“十年?他们确定的总工期不是只有五年吗?”
“民生公司的代表说,滇池的治理根本不是政府支付的这点费用能够完成的,超出的部分就只能从其他地方来弥补亏空。
所以,除了五年的治理费用之外,所有配套工程的开发使用权才是他们的最终目的,这才是民生公司真正的盈利点。”
“这些配套工程关系着滇池的持续水质净化,如果他们要求十年的开发使用权,岂不是我们还需要持续支付五年的治理费用?”
“这点我们也跟民生公司进行了确认,五年的工期只是我们按月支付治理费的期限。
实际上,在两年时间内他们的大部分工程都已经完成,后三年只是逐步回收前期投入的资金。
工程期满之后,整个滇池的水体环境已经能够实现自我净化的能力。
只要我们把上游输入的水质控制在三类以上,而且体量保持现在的水平,就不会再产生水质的恶化。
所以,那些污水处理设施几乎就可以停止使用了。
当然,如果政府需要利用这些设施处理环湖流入污水的话,也可以按照市场上的污水处理价格,让民生公司继续承接滇池的污水处理工作。
也就是说,我们在五年之后,每年只需要支付一个亿的污水处理费,就可以把滇池周围数百万人日常生活、生产用水的排放处理工作全部交给民生公司来解决。”
“一年一个亿的污水处理费,对于整个Km市来说,这样的价格看起来还是比较合算的,就是不知道他们到时候处理的效果是否还能够保持在三类以上?”
“实际上,这民生公司是有能力将滇池的水体质量改善至二类水以上的。
但这么多年以来,大家都已经知道,面对滇池这样大的水体,想要把水质提升一个级别,需要多付出多少的代价。
我也侧面打听过,如果要把滇池的水质提升至二类以上,需要多少的费用。
那民生公司总经理的答复是,我们仍然只需要支付每个月七亿的治理费。
但是,由于需要考虑更长的治理时间,所以,那些配套设施的修建等级也要同步提高。
随着建设资金投入的增加,为了达到收支平衡,所以治理的总工期会延长为八年,其中治理时间为三年,保持水质期五年。
也就是说,如果我们准备把滇池的水质提升到二类水以上的话,八年的总治理费用将达到六百多亿。
除此之外,相关配套工程和附近水域的自由开发使用期限,将由十年延长至二十年。
而且,在这期间,如果全部由他们来负责入湖污水的排放处理的话,只要上游不出现大的排放事故,他们保证滇池的水质一直保持在治理合同确定的等级。
意思就是说,如果我们与民生公司签订的合同是治理成三类水以上,五年的总投入治理费用在四百三十个亿左右,但可以保证滇池水质在十年之内,维持在三类水质以上。
如果我们签订的合同是治理成二类水以上的话,八年的总投入治理费用在七百亿左右,但可以保证滇池水质在二十年之内,维持在二类水质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