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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七十五章 路易十四的首次御驾亲征!(3)(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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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们由此欢呼起来,天主与圣人的圣名不绝于耳,乳香与没药的烟气取代了残存的雾气,浓烈到站在顶楼露台上的勒布朗也能清晰地嗅到,他向弥撒的队伍做了一个尊敬的手势,就坐下来将这幅精美神圣的画面记录下来。

在弥撒的队伍离开之后,路面就不再那么单调了,因为有人一路都在抛洒新鲜的花瓣,缤纷的颜色让路面犹如一张华美的挂毯,而就在这张挂毯完成的时候,从远处传来了有节奏的鼓声。

这下子就连勒布朗也不禁紧紧地握了握拳头,他匆忙地调换了画架上的纸张,整理了一下炭笔,保证自己不会因为炭笔折断而中断“记录”,等他再次抬首望去,绚丽的旗帜已经伴随鼓声出现在街道的端头。

首先出现的当然是鼓手与旗帜手,鼓手的鼓用一根宽大的皮带固定在身体的左侧,左手握着鼓槌和鼓身上的丝绳,保证皮鼓不会摇晃,右手则握着另一只鼓槌,有节奏地敲打在薄薄的皮面上,而他们身后,是骑在马上的骑手,他们肩膀上的旗帜几乎有他们的身长那样高,尖端鎏金,垂着银丝的流苏,下方是皇室蓝的丝绒旗帜,旗帜上王室徽章硕大而醒目。

在鼓手和骑手后面,就是国王的近卫军,虽然说是国王的近卫军,但除了“绅士百人团”“瑞士百人团”这样的仪仗队伍之外,这些近卫军都是要随着国王一起驰骋与战场上的,早先的近卫军里有很多都是雇佣军,来自于克罗地亚,但在路易亲政之后,这支队伍就逐渐被来自于凡尔赛的新人取代了,虽然之前的近卫军也履行了自己的职责,但很显然,他们的忠诚完全无法与这些直接受到了国王恩惠的人相比,而且比起克罗地亚人,他们是法国人这点就是莫大的优势。

这些新人也不能算作完全的新人,因为在之前的敦刻尔克之战与洛林-阿尔萨斯之战中,他们就已经接受了数次严酷的磨练,所以能够站在这里的人,几乎都已经是可靠的战士,他们的面容坚毅,国王赐给他们的军装外套是肃穆的皇室蓝色,银条镶边,银色的扣子,翻出来的袖子内侧是鲜艳的红色,军官有肩章,肩章和腰带上都有流苏,它们晃动起来的时候,扫过的何止是那些健壮的身躯,那些少女与夫人的心也不免为之动荡不定。

近卫军一共有四个连队,每个连队一百人,然后在国王的干涉下,每个连队都有一百名骑兵,虽然这些步兵在作战的时候也会骑乘马匹,手持火枪,但在阅军队列中,他们依照传统,肩膀上扛着雪亮的长戟,平心而论,在视觉上,热武器永远无法与冷冰冰的刀剑相比,当数百支长戟竖立起来的时候,这样的钢铁丛林带给人们的压迫感是无法言喻的,人群甚至都为之一静,而后才大声地欢呼起来。

在闪亮的钢铁后方是近卫军的骑兵,他们的胸前挂着沉重的弹药带,每个连队的弹药带都有着不同的颜色,用以相互区分,他们所使用的是一种有着长枪管与膛线的新式枪支,他们把它们称之为国王火枪,对此路易无话可说,毕竟此时的人们似乎很热衷将新事物的前面冠上国王,公爵,伯爵等名号,这也是对王室的认可与看重——只是不知道等到火枪进一步得到改进之后,他们应该怎么称呼手中的武器。

这些危险的装饰品被挂在近卫骑兵们的胸带上,胸带上还有几个小钩子,用来勾住短柄火枪,长剑和一些私人物品,譬如酒囊和最近流行起来的烟草。

这些骑兵们得到的欢呼声也很大,因为坐在高大的马匹上,他们也能最先接到夫人与姑娘们从露台上抛洒下来的手绢和鲜花,他们洋洋得意地挥舞着它们,向着每一个他们认为可亲的美人儿摘帽行礼。

不过这些近卫军骑兵虽然鲜亮,但比起之后宪骑兵队伍又不由得黯然失色了,毕竟后者源自于曾经的敕令骑士,比起多由平民组成的近卫军,他们几乎都有着悠久显赫的身份与姓氏,他们的装备也要比近卫军更完备与传统,也就是说,他们是有盔甲的,精美的头盔和胸甲在阳光下折射出犹如黄金白银一般的明亮光泽,头盔上还装饰着鲜红色的鸵鸟羽毛,胸甲上往往铭刻着这件盔甲的家族纹章和历史,镶嵌着细密精巧的花纹,或是在某些地方鎏金以及用真正的金子打造,胸甲外露出是红色长外套,翻起的袖口是黑色的丝绒,他们的帽子也是黑色的,插着白色的羽毛——也有人依照西班牙的说法,称他们为龙骑兵,他们的火枪为龙枪,而西班牙语中的龙发音是卡宾,这种火枪也就是现代卡宾枪的前身。

只是现在的人们大概还没有想到这些,他们大声地喊叫着,向宪骑兵们挥舞着手臂,但没人敢去真正地触碰他们——谁都知道他们是真正的贵族。

除了盔甲,宪骑兵们还配备着自己喜欢的武器,一柄手枪,一柄长枪,一把长剑是最基本的,有人配备了三把短柄火枪,也有人配备了匕首和短剑,还有人携带着弩弓,还有值得一提的是,他们在国王的建议下,将自己的紧身袜与浅口鞋换成了直到膝盖的长靴,长靴带有靴刺,靴刺都是纯银的,简直比女士们的首饰还要光亮和精巧。

一个太过贪心和愚蠢的人忍不住就对近在咫尺的马刺伸出了手,结果被狠狠地踢了一脚,幸而因为国王就在后面,受害人只能小惩大诫,所以他除了掉了几颗牙齿之外几乎没有什么大伤,一些人劝他到房间里去休息,他怎么也不愿意,这个位置是他花了好几个埃居换来的呢。

这个小插曲除了引起人们的一阵大笑之外,没有对国王的阅军游行造成哪怕一丁点儿影响,在宪骑兵之后是火枪手连队,达达尼昂伯爵是他们的首领,他趾高气昂地策马走在最前面——相比起近卫军和宪骑兵,火枪手们的装扮要更随意一些,他们穿着人们熟悉的法衣,这是一种中间开口,两侧有缝,直接套在身上的斗篷式外衣,同样是是深蓝色的丝绒或是绸缎,但前胸后背都有一个白色的大十字架,同样经过国王的建议,法衣的长度从膝盖以下变成了腰部以下,这样他们活动起来会更方便,他们的白色蕾丝领子大大地向外翻开,就和他们的笑容那样引人瞩目。

可惜是他们出现的时机实在欠佳,不,不是因为他们本身的缘故,而是因为人们此时已经看到了“绅士百人团”的出现,之前我们说过,“绅士百人团”是国王的仪仗队,本来这里还应该有“瑞士百人团”的一席之地,但路易有意树立起专一的民族意识,所以走在国王之前的就只有绅士百人团,还有与之前的传统不同的,这里的百人团事实上还有很多人是此次战役的将军和元帅——首当其冲的就是孔代亲王,蒂雷纳子爵,之后是沃邦以及其他将领——只是无论他们装扮如何华丽,战绩如何辉煌,都无法与他们簇拥着的国王相比。

年轻的国王今天只穿着一身皇室蓝的长外衣,翻起雪白的袖口,白貂皮内里的冕袍披在身上,掀起的一侧晃动着闪亮的肩章,胸前挂着鲜红色的肩带,佩戴着十字章,腰间悬挂着火枪和长剑,和火枪手与宪骑兵那样,一双带有马刺的柔软长靴取代了以往的紧身袜与浅口鞋,大股蓬松的鸵鸟羽毛从帽檐垂下,几乎遮住了国王的半个面孔。

人们的呼喊声顿时上了一个台阶——国王竟然没有坐在马车里,而是骑着马出现在人们面前,这点遭到了王太后以及近臣的大力劝阻,但国王始终没有改变心意,这点果然极大起激起了民众对国王的好感,他们喊着:“国王万岁!法兰西万岁!”几乎声嘶力竭,当国王摘下帽子,向着人群微微点头致意的时候,更是有很多人因为太过激动而昏厥了过去。

菲利普公爵今天也身着皇室蓝色的外套,除了没有冕袍之外,与国王几乎没有什么太大的区别,在人们的欢呼声中,他奇异地发现自己没有什么不甘,只有一阵胜过一阵的炙热情感翻涌上来。

这就是他的兄长,他的国王!

“看到了吗?”路易轻声说,虽然民众的呼啸声简直如同海潮一般汹涌响亮,但菲利普还是敏锐地抓住了那一丝他永远不可能忽略的声音。

“这是能够令我们辉煌的东西,也是能够令我们毁灭的东西。”

路易说。

这句话就像是尖锐的冰锥,一下子就让被人们的拥护与崇拜弄得目眩神迷的奥尔良公爵清醒了过来,早年,他还是一个幼童时,和自己的兄长,母亲和马扎然主教仓皇逃出巴黎的情景猛然被拉到眼前,他顿时清醒了过来,是啊,这些人期待的并不是他们,而是他们许诺的胜利,以及胜利带来的欢愉和利益,他们现在可以将他和王兄举上光荣的顶峰,也能在他们失败后将他们践踏到泥沼里,这件事情他们早就做过了,之后也当然不会例外。

“但我们必然能够取得胜利。”国王说。

之后国王就没有再说哪怕一个字,他的脸上带着温和的微笑,但曾经的伤口不可避免地流淌着毒液,巴黎对曾经的十岁孩子造成的伤害,他此生都难以忘记。

他们在人们的欢送下离开了巴黎,在璀璨的阳光下,奥尔良公爵回身望去,这座城市被国王和他的宫廷抛在了身后,慢慢地消失,这仿佛是一种征兆——他们本可以不经过凡尔赛,但在国王的意旨下,他们改变了路线,在夜幕降临的时候,他们到了凡尔赛。

到了凡尔赛,国王脸上的笑容才变得真实起来,有了比较,奥尔良公爵才发现,比起凡尔赛人的真心实意,巴黎民众的鼓噪有多么轻浮,多么无趣和无用。

凡尔赛的人们献上了数之不尽的食物、布匹和各种各样他们认为国王会需要的东西,而他们献上最珍贵的东西莫过于他们的儿子,国王的近卫军,国王允许他们暂时回到家里,和家人待在一起,直到明日出发——他也不知道这些好孩子能够回来多少,虽然路易不得不承认自己天真地希望能够一个不少地把他们带回来。

但他们将要面对的是战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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