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佰川这事,或许有着连金佰川自己都不知道的故事,还是多些准备好!
接下来两天,林琛勉强抵住温柔乡的诱惑,沉下心来画符。银符为主,金符次之,画了很多。
其他的东西零零散散也准备了很多,其中最显眼的,就是那一捆绳子。这绳子被黑狗血浸泡过,加了些树脂,免得被水浸湿血液被冲走。
他有感,这次去金佰川老家,自己肯定是要进入河中的。不过这绳子不是为了拴自己,而是捞尸!这是天师六感给他的灵感。
金佰川的老家在豫省,想要过去必须得跨越两个省,可想而知路途有多远。
一大早,凝霜不舍的为他梳好头发,用逍遥巾束住已经到肩膀的银发。
“师兄,你在外面好好办事,家里有我照看,你不必牵挂。”
林琛露出无奈的笑容:“老婆,这都一个多月了,你还是不习惯?又叫我师兄!”
凝霜甜甜的笑道:“知道了,老公!为什么你非要纠结这个呢?”
“你这女人真是,出了闺房叫师兄,在房里……啊呀~疼!”
凝霜闹了个大红脸,狠狠的掐了一下。
与老婆孩子温存了一番,林琛披上深灰色披风,带着金佰川、杨少华和阿罗出门了。
已经年底了,天气越来越冷,几人自然不可能徒步赶路,而是来到省城坐火车。
这个时间,自然是没有什么直达的车,而是多次转车。折腾了几天,来到了郑州。可是这里不是终点,还得继续想方设法的赶路。
有时走路,有时坐驴车、牛车、乘船……
来到金佰川的老家芦苇镇时,已经是半个多月后了。
这个镇名副其实,就在芦苇荡边上。但有一点非常不好,河里一些垃圾容易飘到这里来。呃……尸体也是!
其实真正的所谓捞尸人,并不像小说中说的那样,有人来叫就去开工,劳务费又高!呵呵……这么好的工作,谁不想做?这样的情况只是偶尔才会出现。
真正的捞尸人,每天都要盯着河面上,有尸体漂下来就捞起来送回停放尸体的仓库。有人来认领,看家庭情况收费。如果没人来认领,有些心好的找个地方埋了。有些没耐心的人,则是用船拉回河里丢入河中,让尸体继续漂向下游……
这个职业,每天冒着生命危险出工,再臭的尸体都要碰触,且要承受住某些人道德人性的攻击。除非逼不得已,真的不会入这一行。
就算是这样,林琛几人坐船来到芦苇镇,就见到了几个。唉~这个时期的百姓,真的是苦!
金佰川将几人带到了镇中心他的店里,几年没人的原因,与周围的店面成了鲜明对比。
“金佰川?”这时,隔壁寿衣店里走出一个老头,惊讶的看着金佰川。
金佰川苦笑:“杨叔,好久不见!”
那老头确认是金佰川后,不禁破口大骂:“外日内祖奶奶……你个叽里呱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