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不必说,自然是所有的诸侯,全部成为贵族院议员,而且是世袭罔替终生制的,这一点就是为了稳定某个阶级用的。明治政府给这个阶级起了个新名字,叫做华族。
当然啦,你就算是华族,实际上也分三六九等的。历史上二次大战结束后,麦天皇过来民主化改革,直接废除华族。当时的天皇就提出来,华族废除也就算了,可是殿上公卿四十家能不能保留啊。
麦天皇鸟都不鸟,全都滚蛋。而且华族要滚蛋,远支皇族也全部滚蛋。能保留你皇室本身,已经是交易的结果了。
总之有这么一个华族作保,大小算是个安置,能定下诸侯之心再议。
第二条就很直接了,诸侯有三六九等,将来的封爵贵族也有三六九等。一万石及以上的诸侯,以及五千石以上的旗本,受封男爵。诸侯的家臣,如果也有一万石以上的知行,同样受封男爵,但也仅限于此了。
因为有知行超过五万石的诸侯家臣,其领地远胜于许多一二万石的诸侯。这要是给了别的爵位,不利于安定诸侯队伍。
五万石(不含)以上的诸侯,则受封子爵。十万石则是一个大门槛,因为在江户时代十万石就往往意味着城主格和城主。所以像是松平齐宣这个八万石的,会授予十万石城主格,他的地位和十万石大名并列。
刚刚交仙台藩看管的伊达宗城,就是七万石享十万石城主格。按石高他只能做子爵,按地位他就是伯爵了。
幕府这里给高不给低,只要是享受十万石城主格的,就给予伯爵。免得起什么不必要的纠纷或者争执,徒生事端。
再往上,就得二十万石国主大名了。最典型的比如四国土佐的山内容堂,他二十万两千六百石入国。但国与国差别蛮大的,比如尾张,张口就是七十五万。又比如肥后,细川家熊本藩五十四万,这也是国主。
国主至少能够给予侯爵!
因为有一个特例,上杉家,十五万石,但是他是羽后国主格。石高不足以给,可是地位足以给,本着给高不给低的原则,加给侯爵。
至于公爵,那就是有大功于国家,以及领地在五十万以上的顶级豪强大大名。说得就是金泽前田家、仙台伊达家这种没有什么大功,但是地位高,实力强的诸侯。
有大功的,自然说得是毛利敬亲这位“无双战神”、“忠义第一”、“反正推诚”的大哥咯。不仅要受封公爵,而且要大大的显荣,名列公爵第二。
第一则是首倡撤藩的岛津定义,因为他本身就是鹿儿岛七十七万石大名,所以推功其父,事实上则是交易了一番。最后岛津忠教也能够受封公爵,实现全日本唯一的一门两公爵。
第三嘛则是坚定支持忠右卫门改革幕政,同时还是幕府亲藩,先代将军亲子的明石侯松平齐宣。
后面还有十好几个人,便也不一一名列。
除了这个最直接的封爵之外,还有贵族的年金和他们属下的家臣武士的处置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