宛城的城外,是一片开阔的原野,村落,矮墙,谷仓和牛棚……如今,这一切也都变成了废墟。
雪依旧在下。
可是,太阳的身影却渐渐从乌云弥漫的云海里露出了个脸。
然而,这太阳却更让偌大的宛城更加凄凉。
大地上有一层稀薄的雾气开始升腾,消散。当最后一层雾气在头顶上方飘悠而过,如缕缕白云,随着从远山吹来的风渐渐消弭!已是一片废墟的垛口上,却赫然有一面歪歪斜斜,却依旧尚未倒下的孤旗……
此刻,那孤旗正在迎风招展。
方吟霜坐在城外的一棵数百年的古树下。背靠着白鹿在等待天司夜阑。
十分钟前,天司夜阑决定独自去城里打探情况。考虑到她的身体情况。他以孕妇不宜见血为由。将她安置在了这大树下。有白鹿在她身边,逃跑是没有问题的。
在等待的过程中,方吟霜从背包里取出了几块清淡可口的白玉糕开始啃。由于天气太冷了。原本柔软的白玉糕也显得有些冷硬。下嘴一咬,还有白色的糕屑掉下来。啃了两口,便再也没有胃口了。索性将剩下的白玉糕包回了纸包。南秦兵荒马乱,食物是不能随便浪费的。
她这边刚刚将白玉糕收好。天司夜阑的身影便出现在了城门口。几个飞身纵越之后,他便来到了她的身边。将一包从城里搜来的粮食和药物装进骏马身上的包袱之后。这才坐到方吟霜的身边。一把将她略显冰凉的手抓过去焐着:“被屠城了!”
“哈?”方吟霜讶然出声。随即,双眸暗淡了不少。这是她明白了他话里的意思了。
天司夜阑知道她心里很难受。于是,赶紧道:“我在药铺遇到了一个还没有断气的小伙计。他告诉我,昨日晚间。邻城的周城买通了宛城这边的守城将领。两个时辰不到,便将宛城变成了一座死城。周城和宛城的恩怨由来已久。这样的结局也是一种必然。”天司夜阑揉了揉方吟霜头上的银发:“你也别伤心!”
沉默了许久,方吟霜这才道:“那个小伙计呢?”
“死了!”
虽然是意料中的结果。可是,从他嘴里说出来,依旧让她很难受。
“其实,我找到他的时候。他就已经不行了。只告诉我,邻城,周城杀过来了……我是查看了一下死人的凝血情况。推断出他们的死亡时间。以及,周城是什么时候攻过来的。宛城这边虽然也很烂。但是,看城外的情况,也不至于连点儿反抗的迹象都没有。唯一的解释就是,宛城这边的守城官兵被收买了。再加上,以我对宛城和周城的了解。这两座城会出现这样的事情一点儿都不稀罕。如今,周城将宛城血洗了。将来,周城和它隔壁的邻居蒙城依旧会发生火并。只不过,区别是不是周城血洗蒙城,就是蒙城血洗周城。”
深深叹了口气,方吟霜无奈地苦笑:“这简直就是动物生存法则啊!”
“其实,不止是城邦和城邦之间是这样。国家和国家之间也是如此!”天司夜阑一边搓着她的小手,一边继续道:“很多时候,人和人之间,是这样……城邦和城邦之间是这样……国家和国家之间就更别提了!所以,只要有人的地方,就有争斗。这是不争的事实。”
方吟霜盯着天司夜阑看了半晌。最后只得感慨啊!
“你看问题太毒了!”太客观了的评论往往给人一种冷酷无情的错觉。
可是,他说的偏偏又是该死的正确。
不得不说,他对很多事情的看法都很透彻。有时候,甚至有种透彻得让人感到可怕的地步。
他脸上依旧是一号表情。可是,说出来的话却格外自恋:“这是我的优点!”
“得!”方吟霜笑骂道:“你这家伙够自恋啊!”
“这不叫自恋!”天司夜阑俯身,在妻子的脸颊上轻轻印上了一吻:“这叫自信!”
说着,天司夜阑将方吟霜扶了起来。
白鹿趴在了方吟霜的面前。方吟霜轻轻坐在了白鹿的身上。天司夜阑将她身上的银丝海狸大氅整理好。将帽子给她戴好。然后,这才示意白鹿可以起身了。随后,他才披上自己的银丝海狸大氅。纵身一跃,飞身坐在了骏马的背上。一拉缰绳,骏马扬蹄嘶鸣。迎着风雪,他们继续往邙山的方向赶去。
一路上,方吟霜疲惫了,就趴在白鹿的背上睡一觉。白鹿跑得很稳当。并未,为了避免她睡熟了从背上掉下来。天司夜阑特意用一根带子将她绑在了白鹿背上。白鹿原本最讨厌束缚的。可是,对于天司夜阑这样的安排。它却表示可以接受。
天司夜阑也很惊讶!
白鹿这家伙的灵性,可不是一星半点儿啊!
夜幕降临的时候!
天上的雪越下越大!
鹅毛飞雪铺天盖地。等方吟霜趴在白鹿背上睡醒过来的时候。发现他们已经来到了一个很小的小镇!
而她之所以知道这是小镇。是因为她醒过来的时候。迎头就看到一座牌坊。这座牌坊上写着斗大的三个字——幸福镇!
幸福镇不大!
全镇就只有一条街。
站在街道这头,就能看到街道的尽头。
街道两边分布着不少的客栈和酒肆。天司夜阑说,这幸福镇曾经是南秦一个重要的驿站。因此,这里的状况相对来说比较安定。因为,幸福镇的背后靠山,正是如今南秦最大的军阀姚敏。有姚敏这棵大树,幸福镇在这兵荒马乱的南秦算是勉强幸福啦!
方吟霜和天司夜阑在一家叫福来客栈的大门前停了下来。天司夜阑先将方吟霜身上的束缚去掉。然后,将他们两个身上的银丝海狸大氅收了起来。话说,这银丝海狸大氅确实好收拾。只需要轻轻抖一抖。那皮毛上的雪水和雪花就无影无踪了。手一摸,那大氅就像刚刚从衣柜里拿出来的一样。
雪天赶路神器的传说果然不是瞎掰。
天司夜阑将大氅收好之后。便从骏马上取下了包袱。方吟霜背着自己的背包。白鹿在雪中抖了抖自己的身子。然后,对方吟霜打了个响鼻。算是打招呼了。方吟霜在它的头上拍了拍。白鹿点了点头,转身往山里奔去了。很显然,它要去撒欢儿去了!
天司夜阑将骏马的缰绳,递给了目瞪口呆地伙计。然后,带着方吟霜往客栈里走去。
许久,店伙计才回过神!
乖乖!
方才他真的没看错啊!
好大的一头白鹿!
重点是,这头白鹿好神骏。还非常有灵性。不得了!那头白鹿不得了啊!
回过头,看着自己手里的缰绳。顺着缰绳,他看到一匹高头骏马站在他的身边。这匹骏马浑身黑得就像上好的黑缎子。没有一丝杂毛不说,那神骏的模样,简直就是百里……不……应该是千里挑一啊!
他在这幸福镇长大。从小到大,什么样的人没有见过?什么样的骏马没有见过?
可是,他愣是没有见过如此极品骏马!
方吟霜和天司夜阑都易容过了的。因此,他们走进客栈。没有引来其他好奇的目光。天司夜阑问掌柜的要了一间上房。然后,吩咐伙计,将晚饭和洗漱的热水送到房间。说完之后,他便顺手将她的背包也拿了过去。一个人提着两大堆东西,却毫无压力地带着她上楼,往他们的房间走去。
打开房间的门。方吟霜便一屁股坐在了床上。
虽然方才在路上她睡了不少时间。可是,现在依旧还想睡。给她的感觉就是,总是睡不够啊有木有!
她很清楚,这是妊娠反应。
可是,对此她真的无能为力啊!
“累了吧?”天司夜阑将行李放好。亲自倒了一杯热水递给了她。
“感觉睡不够!”她打了个哈欠,接过他手里的热水。环顾了一圈儿房间的情况。很普通,但是收拾得很干净。笑眯眯道:“今晚终于有床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