逛了一圈容县城,把日用品买全,无非是一些洗漱用品。胰子这东西用来洗身洗衣服,牙刷、牙粉也有,手纸,蜡烛,笔墨纸砚杂七杂八的一大堆,也没花多少钱。提着东西去裁缝店拿了定好的四角内裤,付清了所有款项。又去酒坊买了两坛三花酒,这才回去张五买肉案那里提猪肉。东西不少,惹得众人投来一身艳羡的目光。
出了市集,便看见流浪汉穿着新衣新鞋站在路边等他,头发湿漉漉的,明显的洗过了,只是依然乱蓬。满脸的胡渣看上去就像鸡窝,杨煜严重怀疑他是故意弄成这样的。不过吃饱喝足又洗了澡,换了新衣,整个人看上去比第一次见的时候精神了不少。
杨煜对他咧开嘴笑道:“你有没有地方住?没有就跟我来。”
流浪汉两眼望天道:“天作被,地当床。”
杨煜笑道:“那你跟我来吧,只是地方没你的大。”说完抬腿前行,往驿站走去。流浪汉也不费话,随后跟上。
到了驿站,把猪肉交给厨子,让他把排骨起了留着,又让他准备一个炭炉和木炭备用。看这架势是准备烤排骨了。
厨子看到这么多肉,顿时笑得见牙不见眼,一一应允,欢天喜地的拿肉进去了。
杨煜提着酒和日用品回房,分了一些洗漱品给流浪汉,让他住在隔壁。折腾了大半天,早就累得不行,和衣斜躺在床上稍作休息。现在还不想动,事情太过诡异,需要撸清楚。
为什么自己明明因车祸伤得不轻,醒来后却全身没有任何受伤的样子,只是全身的毛发不见了。为什么自己身处的周围都被大火烧过,自己却凭一些绿不拉几的壳就避开了火,还把自己从一个四十好几的大叔变成了十四五的后生。还有,那些绿不拉几的东西哪来的?事情样样套着诡异,最诡异的是莫名其妙的就到了明末!这里的一切都那么真实,只是自己来到了这里,原来的世界里自己的妻儿父母怎么办?
这念头一起,心里就猫抓般难受,再也躺不住,爬起身,习惯性的探口袋想拿烟抽,只是哪里有烟拿得出来?烦躁的在桌子上铺开纸,去厨房端了碗水回来就磨墨。墨磨好,就找出刚才买的一本千字文,对着字体一笔一笔的练写字。
这个必须要学,后世的简体字在这里行不通,繁体字就需要重新学写了。只是他心情烦躁,毛笔字哪里能写好,“天地玄黄,宇宙洪荒。日月盈昃,辰宿列张。寒来暑往,秋收冬藏。闰余成岁,律吕调阳。云腾致雨,露结为霜。”区区四十字就有一半是分不清笔划的,挤成一坨坨乌漆嘛黑的墨团。
一个毛绒绒的脑袋喷着酒气凑了过来,杨煜烦躁的推开。流浪看撇撇嘴道:“画团团。”
杨煜气得把毛笔一摔,怒道:“你行你来!”
流浪汉不屑的捡起笔,沾沾墨,在纸上空白的地方开始写字,才写第一个,杨煜就知道自己比不上,叹了一声:“这算什么回事?”
流浪汉扭过头来撇了他一眼,道:“说过要教你怎么运用力气的,想学就跟我来。”说完就背着手走出房门。
杨煜毕竟是中年心境,很快就调整好情绪跟在流浪汉后面。这里的地形流浪汉明显比他熟,只见七拐八拐的就来到一个小竹林,在地上找了三颗比较硬的石头拿在手,对杨煜道:“看好了。”只见他手腕略略一扬,一石已经飞出击中前面十余米的一棵竹子,接着脚下一顿,身形爆退,还没落地,又一石飞出,击中第一次的击痕。脚才着地,又是一顿,一个漂亮的横移,身形又移开了三四米,手腕继续轻扬,第三颗石飞出,“啪”的一声,竹子应声而折。这几下行云流水,呵气即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