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去大名府自然要用到皇城司的假身份,假圣旨也不知要抛出去多少份,此时已经没有隐藏身份的必要了。
知县大人见了皇城司的人很客气,也同意交出闹事的泼皮,但却迟迟不见效果。却原来,这知县竟也是个没有实权的。
夺权这种事古已有之,一县的知县换得太勤,一些个盘踞在当地的县丞或是县尉经营日久,再加上都是当地望族出身,总是能和知县大人掰掰手腕。有些个出身有背景的,便真的能力压知县大人一头了。
这范县的地头蛇,便是县里的县尉。这位县尉大人虽是不能力压知县大人,但却牢牢把持住了县里的武力,青皮花胳膊几乎都是他的爪牙,不然也不会如此的猖狂。县尉大人不同意,知县大老爷自然交不出闹事的人来。
此时天色已经全黑了,城内的街道上突然传来整齐的脚步声,那声音是百姓们从未听到过的。趴在门缝墙头等处观瞧,却发现是些全副武装的军卒,也不知何等样的军卒能练到数十人如一人的地步。
田十一先是下令守住城门,又让士卒们在街上跑了一圈,这才来到县尉的府上。
此时县尉大人早已得到回报,也知是皇城司的人,匆忙调了全县仅有的五十名马步弓手护住了自己的府第。
王教头只身进了县尉府,出示了比知县大人品阶还要高的都知鱼袋,限令县尉天亮前交出闹事的花胳膊,还有那些个抓花了士卒脸的妇人。
县尉当即傻了眼,他也知道常孝敬自己的那些泼皮惹了皇城司的人,但没想到是这么大的官啊。
左右不过是些泼皮,县尉大人自然不会为了几个泼皮给自己惹来天大的麻烦。
天光放亮以后,田十一洗漱停当,看到了县尉送来的两百贯赔罪钱,院子里跪了一地的花胳膊与妇人。
北行司已经收集到县尉的罪证,并且送到了知县手中。知县既然能和地头蛇县尉分庭抗礼,就说明不是个笨蛋,有了这份罪证,他自然可以借机扳倒县尉整肃全县治安。
跪在地上的花胳膊有些不好处理,打一顿就放掉有些太轻,而且会继续作恶。杀掉的话太过草菅人命,而且既然已经摆出了官面的身份去大名府,自然不能明着违抗“宋刑统”。
带兵去大名府肯定不会进城帮着梁中书守城的,主动权必须要抓在田十一的手里,这才有可能打败梁山贼寇。
陈兵城外肯定有许多活要干,田十一向来反感大宋朝的民夫制度。既让人干活又不给钱,连饭也不让人吃饱,这几近于谋杀了。
于是乎,跪在地上胆战心惊的花胳膊们便成了随军的民夫。那些妇人是不能带着的,但却必须给她们个教训,让她们长点记性。家里有钱的出钱赎回去,没家的家里也可派人来代替她们做民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