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来此处已经离伏鹿镇不远了!”启航骑着一头长着一对威武雄壮的鹿角的雄鹿,手里拿着一张简略的地图对照了一下,随即将地图收进储物空间,信心满满的自语道。
启航跳下鹿背,拍了拍大鹿的头,说道:“傻蛋,回去。看你这么乖,老子就不放你的血了!”
那鹿终于得脱魔爪,高鸣一声急奔而去。
启航轻哼一声,信步先“伏鹿镇”的方向走去,心道,这里被称为伏鹿镇是有道理的,这一路上遇见的鹿群那是一拨一拨的,放了一头,老子再逮一头。
果然,不出半日,启航又顺利的捕捉了一头雄鹿,然后骑着这头被命名为“傻蛋二”的同样长着一对大大的鹿角的雄鹿,趾高气扬的出发了。
按理说,以起子哥所骑乘的雄鹿的脚程来算,这“伏鹿镇”早就应该到了才对,但是,起子哥沿着自己决定的道路前进,始终没有看到类似于镇的地方,甚至,人烟也渐渐稀少起来。
如果将起子哥的行程全部标记出来,从空中看去,恰似一个巨大的圆弧,起子哥沿着这条弧线不停的赶着路,赶着路……而那个叫做伏鹿镇的地方,恰恰是这弧线的圆心。
天道酬勤,皇天不负有心人,苍天有眼…
起子哥终于在“傻蛋四”的帮助下,进入了一个名叫“鹿角村”的地方,这村中之人倒也好客,在听说起子哥是换乘了四头雄鹿赶了几天的路,从远方而来的客人之后,更加热情起来。
对于村子里的人来说,四头雄鹿的脚程。跑了几天,那得有多远啊!这风尘仆仆的年轻人,一身打扮极具东方特『色』,这是从哪儿来的?绿林沼泽、万河流域,难不成是冥海边上?
启航告诉好奇的村民们,自己是从东边一个叫做“勇者村”的地方来的,众村民更是啧啧称奇,说道果真是天下之大,无奇不有,居然还有村子叫“勇者村”。不过看启航年纪轻轻而且独自一人就敢远行,这么说来,这勇者村中必然都是些胆大包天的勇士。
于是有那好事之徒,便围着启航打听他家乡——勇者村里发生过的勇士们的故事。
起子哥也是“人来疯”的『性』子,越是人多便越是兴奋。这一高兴,再加上村中的美酒一喝。便立即拿出了说书的派头。啪啪啪说了起来,将“天朝”的一些壮士的壮举改头换面的按在了勇者村某某身上,唬得众村民对那从未谋面的勇士们向往不已。
说了不少“自己家乡”的勇者典故,再加上起子哥言语风趣,常常就逗得大伙哈哈大笑,村里人便对这个长相好看、说话有趣、平易近人的年轻人好感大增起来。
美味、美酒、美人…轮番招待。
对于美食美酒。起子哥是来者不拒;至于美人,起子哥一直“敬而远之”,守身如玉,洁身自好。故作清高…
起子哥在叨扰了两日之后,与鹿角村村民都熟识了起来,起子哥便说起自己其实是要去“伏鹿镇”办点儿事情,正好路过此地,又与众乡亲投缘,便多留了几日,现在要继续赶路了,还望指点一处易行的近路。
那被问到的村民虽然疑『惑』于从东边过来的,去伏鹿镇办事,怎么会“路经此地”呢?不过他转念想到,或许是从东北方向过来的,听说最近兽人们在那里闹个不停,兵荒马『乱』的只怕不易行走,所以起子应该是绕道而来。
想通了此点,那村民便十分热情且热心的回答道:“哦,去伏鹿镇啊,那你运气不错,这几天正好有一队从伏鹿镇来的商队在离此不远的地方收货,估计今明两日就到村里来了,历来这村子就是最后一站,你正好可以随他们一道回去!”
起子哥笑道:“我不太喜欢和人同行,太过拘束。我自己去便成了。”
那村民看了眼启航,劝道:“还是与人同行的好,从这里到伏鹿,怎么也得走上几天,况且去伏鹿得往东南方向,这南边不比北边,一路之上凶险异常。有商队之人保护着好的多,最多就是多付些报酬。你也知道,商人嘛,总是不肯吃亏的,不过,损失些钱财也比丢了『性』命好。对了,你是不是手头不方便啊?那你一定要开口啊,咱们凑凑,再和商队的商量商量,说什么也得让他们把你给捎上…这些经商的,一个个眼里只有钱,钱,钱…”
那村民絮絮叨叨、啰啰嗦嗦数落着,启航满脑门黑线丛生,郁闷的说道:“我知道了,哎呀,老乡,我突然想起来,咱们这里不是叫‘鹿角村’吗?怎滴离伏鹿镇还有几天路程?”
那村民闻言一愣,随即笑道:“看来你有所不知,咱们这鹿角村,虽然也带个鹿字,却和那伏鹿镇没有关系,那伏鹿镇隶属福威府管辖,咱这儿可是东州府的辖地。这里离伏鹿镇可远的很呢,只怕有从你家乡到此处那么远,你啊,才刚刚走了一半而已!”
“什么?”启航急匆匆拿出地图,指着一处叫道:“这里是凌水镇。”然后手指往上移了一点儿,在一处着重标上的小圆点上点了点,说道:“这个地方以前叫小村,现在叫勇者村,是伏鹿镇和凌水镇的交界处。我就是从那里来的!”
那村民接过那张简易的地图,看了看那个圆点的位置,抬头看了看启航,又低头看了看地图,再次抬头看了看启航,终于忍不住笑道:“你说的勇者村原来在这儿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