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开南笙后陆予恩又投进她爸的怀抱。
“爸爸,恩恩想死你了。”一开腔就是撒娇的语气,陆北珩也习惯了。笑了笑说“想死我们了?也没见你这四年回国一次家,在外面浪惯了?连家都忘了。”
他们有四年没有相见了。
陆予恩嘻嘻的笑了笑,还跟长不大的孩子一般“我这不是遗传了外婆的健忘症吗?脑子有点不好使,容易忘记一些人和事。”
在陆予恩十岁时,被诊查出间歇性失忆症,笙笙身上没有,却遗传到了恩恩身上。
索性这个病症遗传在她身上,不是特别严重。罗塞尔说,就是不大懂人情世故,比起忘记人,更容易忘情和事。以至于事情忘多了,她现在有焦虑症和厌食症。厌食症完全是由焦虑症引起的。
所以罗塞尔又被陆北珩强求留在了江城,调理陆予恩的病情。
陆予恩是自请去国外留学的,她天赋很好,但因为容易忘记,学习这一面也非常刻苦,在大学是硕本连读。
不多时,走在后头的凌亦芷也跟上来了,摘下墨镜上前抱住了南笙“舅妈,亦芷好想你呀。”
南笙红了眼眶,拍了拍她的背,笑说“回来就好,你爸妈可担心死你了。”
凌亦铮如今是一个冒险家,在大学时就考了很多证,例如职业飞行员。她老喜欢旅游、攀雪山、滑雪、冲浪、蹦极、跳伞这些极限运动。
说来也奇怪,倪沛杉的两个孩子,凌亦芷管陆北珩叫舅舅,凌亦铮管陆北珩叫叔叔。
纠正了很多次,也没纠正过来。
便就此作罢。
叶知秋站在一旁为两人拎好行礼。“陆总,陆夫人,可以出发了。老宅那边派人打电话过来说,饭菜都做好了。”
陆予恩从陆北珩怀里退了出来,这才看向叶知秋,乖乖的叫了一声“叶叔叔。”
叶知秋颔首“小姐。”
“那我们快些回去吧?在这里站久了冷。”南笙搓了搓凌亦芷那双冰冷的手说。
随后,陆予恩一手挽着她爸的胳膊,一手挽着她妈妈的胳膊,凌亦芷便挽着南笙。
到达陆家时刚好六点钟。
几人下车后见凌亦芷还坐在车里,陆北珩颦了颦眉“亦芷怎么不下车?”
凌亦芷挥了挥手“舅舅,舅妈,恩恩你们先回去吧,我还得去见个人。”说罢,她又捏过头看向叶知秋“麻烦叶叔叔了,叶叔叔方便吗?不方便的话把车给我开?”
叶知秋闻言看向陆北珩,对方点了点头。他这才重新坐向驾驶座,问“凌小姐想去哪儿?”
“时氏财团。”
“好的。”
“对了,叶叔叔,我爸妈什么时候回来?”
“听陆总说,大概晚上九点。”
“好的,那我们先走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