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不知是今日的第几次,峰顶所有人的目光,再次聚集在落凤坪上,这一简易到极致的露台广场,势必要载入人类史册。
不信你看地上,不说那绝世高手留下的血迹,就在刚刚,连圣人之血,也洒在了其上,就像一张白纸,本是一文钱不值,若是被世间最有名的十位画匠绘上万里江山,那这样简单的一张白纸,就再不简单。
当下的落凤坪,也是一样,与世间许多峰巅一样,非常之简易,他虽位于闻名天下的点墨门中,但也仅仅只是用几个花坛随意的点缀了一番,看去并无任何奢华之处。
但好在够大,足以容下不少人,这点,倒是在不需要的精致外,多了些随意和粗犷,让人感觉多了一些乡下的淳朴和亲切。
不过今日之后,这里的朴素,也定是与其他地方不同,只因今日、此处,已是葬下了几位大境界高手,光是这样一事,就足以令此处不凡,正如它不凡的名字一般,落凤坪。
直至普正大师砸下,连它这不凡之名,也再度平凡不少,只因普正大师不是凤,即使放在十万大山,也是一条更稀有的龙,所以落凤坪三字,好似言犹未尽,述说的不够其意。
此时地面,与人最直观的,便是红,然后是黑。
红,自然是血,之前的打斗,可是有不少人受伤,还有不少人死去,这些人,或多或少都为这方简易的广场,添了些许颜色。
黑,则是血干枯后,在经太阳暴晒后,直至如此,也有不同的的黑,就像经打斗后,凹凸不平的地面,那些洼地里的黑。
这些黑,又是什么呢?墨,只因场间,在之前,真的有一位画师在此打斗过,他的墨,便是他的武器,留在场中,不足为奇。
奇怪就奇怪在,这坑洼里的墨汁,居然如滚烫的开水,在翻滚涌动。难道被太阳暴晒后,会如此?
没人注意到此处的怪异,就像世人永远不会将视界留在暗处过久,一是不习惯,天生对此抗拒,二是长久注视黑暗,会让人产生恐惧。
人们大多喜欢将自己置于明亮处,就像此刻,人们的目光,望向普正大师那颗光头上一样。
但黑暗与光亮交汇时,即使你不想看,也得看。
若在天上来看,此时的落凤坪上,坑洼不平,显得杂乱无章,坑洼中,墨水涌动,忽然,涌出一人来,一黑衣人。
朗朗乾坤下,着一身夜行衣,这样的人,出现在群雄面前,本就让人奇怪,但更让群雄奇怪的,是他手中明晃晃的剑。
当然,黑衣人持剑,并不奇怪,世间诸多杀手刺客,都是如此造型。
直到他的剑没过普正大师的袈裟,再送至他的心脏,那这样的黑衣人,这样一剑,才真正让人大惊失色,进而目瞪口呆。
行刺圣人境,这样疯狂的事,竟真的有人在做,且就发生在群雄之前。
嘭!
烟尘四起,普方大师反手一掌,自前向后,拍向黑衣人,那烟尘也由一点,连成了一条线,直至这黑衣人被拍入场地边缘,花台上,砸翻许多花草。
说回之前,普正大师被巨掌砸入落凤坪后,便闭目打坐起来,只因他知道,如此伤势,若不迅速疗养,今日定要如那牛鼻子老道一般,丧命于此。
但他万万没想到,他的位置不大好,就在他身后,坑洼中,竟然有几滴墨汁,这样的坑洼,足以隐匿一些人和物,特别是那天下第一杀手。
若在平时,凭借自己佛道金身,此人也毫无办法,但今时不同往日,自己刚受重创,一门心思,只为防备半空中那几位“同道中人”,未曾想过有破空境的后辈生,敢偷袭自己。
普正再次吐出一口血,竟然为黑色,令他眉头一皱,道:“付施主,想必已恭候多时?”
天下第一杀手,白日间,着夜行衣,付施主,这所有的信息加起来,世间只有一人符合,那便是付于卿。
花台边,凌乱的花台上,不见其人,但闻其声,只见他道:“咳咳咳......盟主大人,这种事情,不管等多久,就算要等一辈子,也是值得的。”
普正大师一叹,道:“真是冤家易结不易解,想不到付施主还对当年驭剑山庄一事,耿耿于怀。”
付于卿道:“付某只是一位小山庄子弟,自是没有大师这样的宽大胸怀,大师可曾想过,你道盟当年夺去的,可是付某的全世界,这些年付某苟延残喘至今,便是要待此时此刻。”
普正大师道:“阿弥陀佛,若是如此的话,施主可还满意?”
付于卿大笑,近乎癫狂,道:“满意,非常满意,能手刃权势滔天,呼风唤雨的道盟盟主,想必萍儿,父亲和母亲,以及我山庄子弟,定会以此为喜.......并告慰他们在天之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