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直不用读心术,就可以断定,这人对再增加两员悍将,分外高兴。
回头一看,月亮公子、吴人敌二人已经就奥运期货讨论得热火朝天了。
看来两个人的理念相当一致。
月亮公子告诉乔直,他们两个初步拟定,针对此届奥运会,推出下列各款期货合同。
首先是各国金牌总数。
这个总数,是期货定价的基础之一。
以美国为例,金牌的计数定为五十枚。
期货定价的基础之二,是那个金牌获得者的一定时期的广告市值。
这个广告市值,又和不同的运动员,不同类别的运动有关。
因此,实现卖出期货,就有市值增加或者减少的可能。
这和其它期货的价格变化是一样的。
比如各种因素综合考虑以后,美国的一枚金牌的广告效应市值1000万美元,那么整个合同的价值就是5亿美元。
其它国家也是一样,根据不同的国家国情,定出相应的价格。
另外一点就是,因为这是国际奥林匹克运动会,所以运动员的商业效应,是以全球为一个整体市场考虑的。
在价格方面,还有一点就是,金牌的数量也会变化,就形成了更加多变的风险。
变化一个,就是千万美元的损失或者赢利。
有了风险,才有了赢利的机会。
和这项期货伙同类似,其它各国都有金牌总数的伙同。
再有就是铜牌总数、铜牌总数这样的为总数为标的的期货合同。
其次是各国的奖牌总数。
也就是以一个国家为单位,一共可以获得多少奖牌,金牌、银牌、铜牌统统计算在内。
这个合同的实质就是,除了金牌选手以外,还有银牌和铜牌选手一起,共同为一个品牌推介,产生团队效应。
也可以让这三个人为同一行业内的三家不同企业代言,产生等差广告效应。
这种情况下,就会产生两种竞争。
第一种,谁出钱多,谁得到金牌获得者作为代言人。
第二种,要想得到排它的广告效应,就要把三个奖牌获得者一举拿下。
总而言之,给期货市场带来许多变数,同时也有更多赚钱机会。
以上两种合同,都只是得到相关运动员的一段时间,或者一些广告产品,或者说是为一个或几个特定品牌作广告,并不是完全排他的。
如果想弄成完全排他的,就是除了这家买主以外,再也不作别的,也可以,但是价格需要增加,也就是完全排他价格是原定价格的十倍。
也就是一亿美元。
这样的合同,除了这些特点和共性以外,还有一些与众不同的特性。
最重要的就是它的唯一性。
因为世界上只有一个合同。
不找其他产品,少则几万,多则百万、千万。
只有一个,就意味着竞争激烈,价高者得之,价低者不得之。
月亮公子饶有兴趣地说:“这些都不是重点,重点在于……”
.(未完待续。)